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车辆安全运行维保直接采购公告
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内车辆安全运行维保直接采购公告
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控中心对厂内车辆安全运行维保项目进行直接采购。
1、采购编号:CG-SD-******-SCGK-XCL-008-JX
2、采购项目名称、内容、期限、交货地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期限 | 服务地点 |
1 | 厂内车辆安全运行维保 | 厂内车辆检修实行总包。 55辆厂内车辆的故障检修(包括大修发动机等)、定期保养、定期年审等进行总包;维修过程中不存在无法修复、报废等。(乙方负责对上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安全整改等项目)以及承担所需用的电机、备件、油水、主辅材等) | 365天 | 中铝山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园内 |
3、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4、服务商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存款账户凭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国内有类似服务业绩并具有三年以上正常运行的良好记录,提供合同及反馈意见。
5)服务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要求,用工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6)服务商用工年龄应当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有双重劳动关系的人员不可使用。
7)服务商在承揽作业期间,更换人员比例不得高于用工总量的10%,若作业期间需更换作业人员,应事前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更换人员相关资料。
8)服务商同时段承揽多项任务时,现场禁止“共享员工”(不含管理和技术人员)。
9)禁止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铝集团(公司)黑名单库的服务商(施工方)参与采购活动。
10)工程建设、矿山生产领域服务商注册资金原则不低于 2000 万元,其他领域原则不低于 500 万元。
11)严禁服务商借用资质、挂靠套取资质,不得有失信、违法等行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3)参与报价人员做好个人防疫,严格遵守当时当地防疫要求。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采购方式和评审办法:
5.1.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5.2评审办法:双方磋商,结果报中铝新材料审批。
6、采购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7、采购唱价时间:2023年2月24日 上午10:30(北京时间)。
8、采购地点: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控中心8楼会议室。
9、采购人:中铝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管控中心。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五公里路1号
邮 编:*****
联 系 人:樊忠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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