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用房扩容修缮项目信息公告
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用房扩容修缮项目信息公告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用房扩容修缮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珠江路38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用房扩容修缮项目
四、项目内容
为解决我关交流干部用房紧张问题,汕头海关拟对第一宿舍大院其中部分空置房间进行改造作为交流干部用房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3楼313、314房改造合并做为培训教室。
二、4楼405、406、407房(1房1厅)改造为6个单间;404房(2房1厅)进行翻新修缮,房间格局不做调整。
三、5楼506(1房1厅)改造为2个单间;507房(2房1厅)进行翻新修缮,房间格局不作调整。
四、6楼610房(1房1厅)改造为2个单间。
五、2至6楼培训室加装窗帘。
详见附件1《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用房扩容修缮项目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外马路20号。
六、项目时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5天内完成。
七、预算金额:¥******.48元(以我关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结算定案价进行结算)
八、采购方式:比选采购(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建设等相关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等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二)报名供应商需提供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复印件。
(二)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报名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3《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资料装订送至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联系人:梁同志;联系电话:********。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
附件:1、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用房扩容修缮项目工程量清单.doc
2、汕头海关第一宿舍大院干部交流用房扩容修缮项目综合评分表.doc
汕头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3年2月21日
标签: 交流用房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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