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3年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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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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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如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也需公开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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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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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于1950年,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2000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有关的政策建议。
2.研究拟定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组织省供销社所属单位具体实施。
3.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指导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4.指导各级供销社开拓农村市场,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体系;预测预报相关的市场信息。
5.指导和监督供销社系统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6.指导供销社系统的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推进科教兴社。
7.研究制订省供销社直属单位人事、财务、资产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指导供销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9.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社机关设办公室、财务处、合作指导处、经贸发展处、科技教育处、监督审计处(监事会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所共9个处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本级
2.湖南省银华棉麻产业集团股份公司
3.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4.湖南省财贸医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6233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668万元,事业收入4200万元,其他收入105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34.3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81.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1069.8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954.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1442.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教育支出*****.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7.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22.99万元,农林水支出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7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3.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81.50万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082.98万元,教育支出减少了1077.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了43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24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万元,占0.01%;教育支出8684.67万元,占52.12%;科学技术支出9.47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7.40万元,占11.80%;卫生健康支出2963.50万元,占17.79%;农林水支出80万元,占0.4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74.60万元,占13.65%;住房保障支出168.00万元,占1.0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13.66万元,占3.0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0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882.7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经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培育壮大工程、综合改革等工作经费;其他事业发展资金878.4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运行费用、双一流资金费用支出、学生事务费用、招生就业创业事务、审计及法务等方面;运行维护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上年度结转资金734.30万元,主要是商务职业技术学院14号学生公寓项目、教学运行费用、双一流资金费用、学生事务费用、培育壮大工程、综合改革工作等工作经费跨年度使用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等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350.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0.78万元,减少20.55%,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15.7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3.95万元,拟召开第四届理事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人数90人,内容为安排部署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当前重点工作;拟召开全省供销系统工作务虚会,人数50人,内容为总结2023年工作、谋划2024年工作;拟召开全省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暨推进“两个到户”工作会议,人数82人,内容为部署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全面系统推进“两个到户”工作;拟召开系统经济运行及统计工作会议,人数45人,内容为全省系统经济运行分析及统计工作阶段性总结;拟召开省社主管行业协会座谈会、全省系统科技品牌座谈会,人数45人,内容为促进全省供销系统科技推广和品牌建设;拟召开乡村振兴联盟高峰论坛研讨会,人数150人,内容为职业院校乡村振兴战略研讨。培训费预算122.39万元,拟开展系统财务信息管理培训培训,人数80人,内容为社有资产管理、系统报表会计业务培训;拟开展供销改革工作业务培训,人数190人,内容为供销改革工作业务培训;拟开展对口援疆援藏培训,人数为50人,内容为供销合作社业务培训;拟开展全省系统科技质量品牌业务培训,人数65人,内容为科技质量品牌业务培训;拟开展全省系统内部审计人员、监事人员培训,人数为50人,内容为内部审计培训,进一步提升监事履职能力;拟开展统计培训,人数16人,内容为统计调查制度及指标解释;拟开展省社直属系统党建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党建业务培训;拟开展教师和行政人员培训,人数 570人,内容为业务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国培、省培、网络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教职工素质提升培训。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6.82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3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91.8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4354.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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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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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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