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沛县司法局警用轿车采购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XUZH-X2023-0001]

【沛】沛县司法局警用轿车采购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2-XUZH-X2023-0001]

沛县司法局警用轿车采购(JSZC-******-XUZH-X2023-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前提交线上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XUZH-X2023-0001

2、项目名称:沛县司法局警用轿车采购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35.7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35.7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采购沛县司法局警用轿车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即投标人、供应商,下同)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3年2月24日后仍可以下载询价文件,2023年2月24日后下载的询价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采购文件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询价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7.售价:免费。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有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沛县司法局

地址:沛县汉邦路8号

联系方式:亓志华138*****8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华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沛公路2-1号金融中心D1座综合楼二楼

联系方式: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天旭

电话:0516-********

标签: 警用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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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华亚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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