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贤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崇贤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兴招字【2015】第016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兴国县教育局招标工程项目 兴国县崇贤中学教学楼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兴国县崇贤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江西省教育厅 批文名称及编号 赣教财字【2014】107号
项目总投资 203.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
203.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 95.07%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1785.90 平方米层次/结构 3层/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85.9m2 ,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0.95, 结构类别:框架结构。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身份证复印
其他要求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⑨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及四大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有在建项目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若建造师及四大员因原在建项目发生人员变更而造成现无在建项目的,必须提供原在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备案的变更材料原件备查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于资格标中)。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3、参加开标会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必须到场。4、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兴监发[2010]6号文件,即《兴国县双公示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中标单位中标后擅自变更建造师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5、潜在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限制承揽新业务的,自下文之日起6个月内(文件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缴纳。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 郭忠红联系电话 134*****060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兴招字【2015】第016号

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兴国县教育局招标工程项目 兴国县崇贤中学教学楼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兴国县崇贤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江西省教育厅 批文名称及编号 赣教财字【2014】107号
项目总投资 203.00 万元
本项目投资
203.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金已落实 95.07%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1785.90 平方米层次/结构 3层/框架结构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85.9m2 ,建筑层数:地上三层,建筑高度:10.95, 结构类别:框架结构。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身份证复印
其他要求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②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派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⑥赣州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⑨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及四大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有在建项目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若建造师及四大员因原在建项目发生人员变更而造成现无在建项目的,必须提供原在建项目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备案的变更材料原件备查并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于资格标中)。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3、参加开标会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必须到场。4、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兴监发[2010]6号文件,即《兴国县双公示制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日常考勤管理暂行办法》,严禁中标单位中标后擅自变更建造师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5、潜在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限制承揽新业务的,自下文之日起6个月内(文件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在投标截止前开标现场缴纳。7、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 郭忠红联系电话 134*****060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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