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为做好2023年-2025年我院公务用车租赁有关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同意对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YCFY-YN-2023-005
三、服务期限:三年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可提供小轿车、商务车、中型普通客车、大型普通客车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2、车辆要求:
(1)车辆符合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
(3)须配备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防治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4)承诺提供备用车辆。
(5)车辆运行时间在5年内(车辆行驶证为准)。
3、驾驶员要求:租赁服务的驾驶人员具有 5 年以上(25岁-45岁)工作经验及相应驾驶资格,无违法乱纪行为,文明上岗,诚信守时,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其他要求:
(1)基本服务质量要求外,服务方负责缴纳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车辆的年检、维修和保养等费用。
(2)车辆在使用期间发生事故或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同等级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院方有权根据服务商所提供的车辆的车况进行调换。银川市内15分钟响应并进行相应处理,其他市县40分钟内响应并进行相应处理。
(3)租车费用按每次出车结算。
备注:本项目具体的服务要求,待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报名通过后,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公章PDF版本),发至邮箱:sjk*******@sina.com(邮件注明投标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盖章签字;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7日,上午8:30 至上午12:00,下午14:30至下午17:00 (工作日) ;
2、联系电话:0951-*******
3、联系人:王老师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招采办
2023年2月21日
标签: 社会化租赁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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