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3*****022*********)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疏勒县阿拉甫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
2.项目规模: 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De315管径排水管线总长度6.1km,De400管径排水管线总长度1.2km以及管线配套附属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铺设HDPE双壁波纹管De315管径排水管线总长度6.1km,De400管径排水管线总长度1.2km以及管线配套附属设施等。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含深化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竣工图) 、设备采购 (运输和安装工作) 、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资质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设计须具备[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投标其他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新疆建设云平台可承揽业务;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1日到 2023年03月12日
2.获取方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网上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3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监督部门:疏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8-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
八、联系方式
2023年02月2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