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新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铝合金新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项目名称:铝合金新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 建设地点: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景宏工业园
三、 项目概况
贵州塑力线缆有限公司通过大量市场调研,拟在其现有厂区预留用地新建铝合金新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并生产新型铝合金杆和铝合金母线,该项目已经贵阳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白发改【2015】100号文件予以备案。该项目以外购重熔用铝锭、中间合金锭等为原料,天然气为燃料,采用国内成熟的熔炼、精炼、连铸连轧、半连续铸造、反向挤压等生产工艺,生产铝合金杆、铝合金母线产品。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新增矩形熔铝炉2台、倾动式保温炉1台、连铸连轧机1台、铸造机1台、挤压机2台、以及锯切机和均质炉、短棒加热炉等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就业岗位75个,并加速当地经济的发展。
四、 预防或者减轻项目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 施工期
⑴ 大气环境
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治理措施:
在建设场地的四周设围护装备,实行封闭式施工;② 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便道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③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遮盖、封闭措施。对不慎洒落的砂土和建筑材料进行及时清理。
⑵ 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产生于施工废水和施工营地工人生活废水,其处置措施: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② 施工营地生活废水排入厂区已有化粪池处理。
⑶ 声环境
施工噪声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施工机械、作业噪声防治措施:①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③ 降低设备噪声级。
施工交通噪声防治措施:① 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② 在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志,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车速降低至20km/h,车辆进入施工区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车辆运输路线,进出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居民一侧;③ 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
⑷ 固体废物
该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按来源可分为土石方类弃物、资源损耗类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其它建筑垃圾。
其处置措施:建筑废料集中收集后,统一运往当地政府指定的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小,由专人管理和收集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污染环境;同时加强装修期管理。
施工场地主要局限在厂区局部范围内,采取相应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并加强监督管理后,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以上污染因素在施工完成后即告结束。
2. 营运期
⑴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熔/保炉组、均质炉和短棒加热炉烟气、铝渣处理系统废气。
熔/保炉组以天然气为燃料,生产过程中产生含烟尘、SO2、NOx的烟气,拟采用炉门排烟罩和机械排风系统,将烟气捕集后经除尘系统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均质炉和短棒加热炉均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产生少量含烟尘、SO2、NOx的废气,拟经排气筒直接排放;铝渣处理系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粉尘的废气,由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⑵ 水污染物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净循环系统排污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来自办公楼、宿舍楼的生活污水及食堂的餐饮废水。其中净循环系统排污水全部作为浊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不外排;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全部用作车间地面清洗用水,该部分清洗水经车间外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或道路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原有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送入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路河,最终进入麦架河。
⑶ 噪声
主要噪声污染源有破碎机、锯切机、冷却塔、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90dB(A)。为了减轻噪声污染,设计尽量选用带有消音装置的低噪声设备,经车间封闭、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各种措施处理后,各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⑷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铝熔渣经铝渣处理系统回收铝熔体返回熔炼炉后,废铝渣和收尘灰和沉淀池底泥均一般固废,拟外售综合利用;高铝渣和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设计全部返回熔炼炉原料系统,不外排;废乳液、废过滤介质、废机油及含油纱布属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存入密封桶内,送原有工程已建成的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协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机油桶由供应商负责回收;生活垃圾外运填埋场填埋;餐饮垃圾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五、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工程厂址用地性质属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的要求,生产工艺及设备先进,属国内同类企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对各类污染源均设计采取完善的治理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先进、合理、可靠,各类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本工程在建设及运行中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建议,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 建设单位和评价建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塑力线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景宏工业园
邮编:550014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181*****852 E-mail: ********31@ qq.com
评价单位名称: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1号 邮编:471039
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女士
传真:****-******** E-mail:********1@qq.com">********1@qq.com
七、 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为便于公众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内容,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的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索要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 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 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 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九、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⑴ 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⑵ 公众就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和要求;
⑶ 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十、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⑴ 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⑶ 通过书信、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的意见和看法,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公告不少于七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日内。
贵州塑力线缆有限公司
2015.7.10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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