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小额配送单位采购项目询比公告-青海省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小额配送单位采购项目询比公告-青海省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
小额配送单位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的委托,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小额配送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小额配送单位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青海青昊询比(服务)2022-004 |
招标方式 | 询比 |
招标预算控制额度 | (1)控制价固定部分费用不高于18万元/年(1.5万元/月)。 (2)具体费用按任务量来核算。 (3)西宁机场三期建设项目小配送车单车费用不高于24万元/年(2万元/月)。 费用=固定费用*月配送量/月任务量。固定费用以成交结果为准;月任务量确定为100吨/月/车。 |
项目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
标段划分 | (1)一标段:西宁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或2家 (2)二标段:海东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或2家 (3)三标段:青南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4)四标段:海西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5)五标段:格尔木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法取得具备成品油产品运输资质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营业执照有效期不得低于6个月),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3类),经营范围满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项目需求且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企业资质。 5.投标人须建立和完善火灾、泄漏、交通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投标人按规定每辆车均配备有危化品行业资质的油罐汽车押运员。 7.投标人应依法经营,守规管理,确保配送油品工作安全正常运转。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9.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10.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提供“守法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后须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12.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2月22日 |
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2月25日,上午9:00分-12:00,下午14:00-17:00 |
询比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询比文件售价 | 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询比文件发售地点 | 地址: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101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电子邮箱:**********@qq.com |
购买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报名所需带的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询比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询比时间 | 2023年02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
询比及开标地点 |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101室) |
招标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民和路58号 联系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0971-*******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101室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71-******* |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 (1)一标段:西宁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或2家 西宁部分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机场部分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2)二标段:海东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或2家 海东部分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机场部分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3)三标段:青南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 (4)四标段:海西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 (5)五标段:格尔木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元 收款单位: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820*****000****** 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提交方式 | 提交方式: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服务范围 | 格尔木分公司、西宁分公司(含西宁机场汽油配送)、海东分公司(含西宁机场三期建设项目配送)、海西分公司、青南分公司5家地市分公司加油站终端客户进行油品配送 |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2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代理服务费收取 | 收取对象:中标人。 服务费金额: 一标段:西宁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或2家 西宁部分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机场部分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二标段:海东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或2家 海东部分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机场部分收取: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三标段:青南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大写:叁仟元整 小写:3000元 四标段:海西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大写:叁仟元整 小写:3000元 五标段:格尔木分公司区域选用承运单位1家 大写:叁仟元整 小写:3000元 注:购买招标文件及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账号:105*****6691 |
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告于《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投标人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
监督部门 | 监督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2日
标签: 配送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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