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镜何家大院-新屋及何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宝镜何家大院-新屋及何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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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镜何家大院-新屋及何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项目

变更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疑问一: 项目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石刻),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二、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为在职员工且无在建项目工程。

根据项目修缮内容,资质条件设定了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石刻),那么为什么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条件只设定了,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没有包含(古建筑、石刻),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上面必须包含古建筑、石刻业务范围,本公司认为招标文件这一条设置的不合理,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应该要要求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石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评分标准,1、项目经理任职资 格与业绩(18 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计 8 分,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计 4 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计 6 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计 4 分项目经理具备多个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时,以最高级证书加分,同一类型证件不重复加分。

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8 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计 8 分,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计 4 分;注:技术负责人具备多个职称证书,不重复计分。需提供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3、其他主要人员(36 分):1、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后,同时具备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每一人计 4 分。白蚁防治专业技术人员,且具有白蚁防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计 8 分,此项最多计 8 分。3、项目技术工人配备:古建筑传统木工(木雕工、匾额工)2 人,古建筑传统瓦工(砧刻工、砌花街工、泥塑工、古建瓦工)2 人,古建筑传统油工(推光漆工、古建油漆)2 人,古建筑传统石工(石雕工、砧细工)2 人;每 1 人计 2 分,此项最多

计 16 分,技术人员配备不齐(或资料不齐的)每缺少一个扣 2 分。注:需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白蚁防治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为同一人,不重复计分。以上加分要求有为某个公司量身定做的嫌疑,也于工程履约能力无关。违反《中华人民公共招标投标法》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是否予以修改?

答:此项对潜在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以及技术工人的综合能力加分,各潜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择优配备人员,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三:项目经理加分条件完成一个规模 800 万及以上文物保护工程,应该类似业绩合同内容必须明确包含(古建筑、石刻)。否则不予加分 。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四:四、企业获奖情(25 分):1、获得文物保护工程国家级奖项,每项计 10 分,此项最多计 10 分;2、获得文物保护工程省、市级奖项,每项计 5 分,此项最多计 15 分;注:评审标准中的“文物保护工程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奖项;“文物保护工程省、市级奖项”是指省级、市级文物局颁发的奖项,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获得文物保护工程国家级奖项,获奖工程项目必须明确包含(古建筑、石刻)。否则不予加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石刻),那为何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条件没有要求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部门(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没有包含(古建筑、石刻)。是否合理?类似业绩加分及奖项加分是否也需要业务范围须包含古建筑、石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更正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8. 其他内容:3、投标保证金.形式:(1)?承诺(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注:

现修改为:3、投标保证金.形式:(1)□承诺(2)?现金: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帐(3)?保函: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注:

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1 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宝镜何家大院-新屋及何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宝镜何家大院-新屋及何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现修改为:第一章招标公告2.1 招标项目或标段名称:宝镜何家大院-新屋及何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项目、2.3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宝镜何家大院-新屋及何氏宗祠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原招标文件无反应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 18%的预付款, 1.工程量完成 50%付已完成工程量的 30%, 2.工程量完成 70%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 50%,(含已付款)3.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80%(含已付款);4.经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款的97%(含已付款):剩余 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退还。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国家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现修改为: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 18%的预付款;2.工程量完成 50%付付至总工程量的30%(含已付款);3.工程量完成 70%付至总工程量的 50%(含已付款);4.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80%(含已付款);5.经审计部门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款的97%(含已付款);剩余 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退还。每次付款,乙方需向甲方出具国家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原开标时间2023年3月2日09时30分

现变更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9:30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江华瑶族自治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的监督,0746-*******

招 标 人: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地 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阳华路

联 系 人:何女士

电 话:131*****760(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印象誉峰 1-1001 室

项目负责人:王艳玲

电 话:187*****489(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工程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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