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南区医院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医院南区医院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受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委托,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5年7月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了《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南区医院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南区医院二期建设项目位于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南区院内,项目占地面积301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78平方米,设有住院大厅、病区药房、中心供应、计算机网络中心、手麻科、哈医妇科、哈医内科、哈医外科、哈医针灸科、哈医皮肤科、哈医普外科、哈医神经外科病房等,共设置病床数28 0张。

项目性质为扩建,总投资5874万元,建设周期18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影响:施工扬尘对施工现场及附近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各种施工机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开挖、回填将对地表产生扰动,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

运行期影响: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废气主要为停车场废气、食堂饮食油烟废气;废水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固废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及新增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进出院区的机动车尾气属无组织排放,属少量多点排放性质,由于停车位均位于地面上,机动车在院区内运行时间和距离较短,排放量相对较少,尾气可迅速扩散,因此针对停车场汽车尾气采取排放后自然扩散稀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医疗污水、生活污水全部依托一期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进行二级生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南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接入南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尾水最终进入中水库,作为绿化及生态灌溉用水,不进入地表水。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新增污泥。

医疗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给阿勒泰地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统一集中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加入石灰、漂白粉或其它消毒剂进行灭菌消毒处理后送阿勒泰市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有地下一层水泵和风机等设备噪声、住院楼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和停车场车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外环境道路交通噪声对住院楼的影响。

本项目水泵、风机设置单独设备间内,并对设备间采取隔声、吸声措施,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对于车辆产生的噪声可从加强管理着手减少,停车场的位置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出口和进口分开,并设置明显的进出口标志,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甚至鸣号,通过限速、禁鸣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针对外环境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可采取安装双层隔声窗,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防治。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南区医院二期建设项目是一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项目。项目的建设,将更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促进阿勒泰地区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及阿勒泰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该项目是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阿勒泰市规划的医疗卫生用地上进行建设,规划用地条件没有限制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因素,场址建设条件较为理想;建设方在严格执行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三同时”基础上,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

地址:阿勒泰市公园路60号 邮编:836500

电话:****-*******

联系人:吉格尔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侯海生

联系电话:****-*******

期限为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3日

(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情况,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直接反映项目区周围地区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态度、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而且公众参与还可密切政府、社团和公众与建设、设计、审批部门和环评机构的关系,从更高层次更大范围论证和解决社会影响问题。目的是让公众充分了解项目直接参与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对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有益的看法,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的损失;通过公众参与做到环境问题明确,部门协调有力,综合决策有效,使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团体利益得到考虑和补偿,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完善和合理,从而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的综合和长远效益。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资金和其他辅助条件的安排

公众参与由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共同完成,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资料等由环评单位提供。

3)工作时间表

接受委托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

在环评报告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简本。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具体时间按照合同签订和建设方提供的基本资料情况进行。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阿勒泰市南部片区,主要对周边区域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

通过走访的方式从项目区选取公众代表,代表数量为100人(包括项目周边居民、单位代表等)。

6)信息公开方式

公告分第一次信息公示和第二次信息公示。

信息公示分别在阿勒泰地区政府网站、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公示栏发布公告。报告书简本可发邮件索取或到评价单位查阅。

7)公众参与意见调查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情况,本次环评工作公众参与拟采取项目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两种方式。

8)信息反馈

针对调查结果,认真分析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提出反对意见的被调查者,逐一进行回访,了解公众反对的原因,耐心解释项目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听取反对的意见,将公众提出的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纳入项目的设计和建设中。对不采纳的意见,给出明确说明。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3日。

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

2015年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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