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乐平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3-714478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乐平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3-714478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乐平司法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乐平司法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
(三)预算金额:1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自二○二三年一月一日起至二○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1)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乙方指派的律师每季度为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或者设摊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法制讲座的内容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将讲义提纲上传至村(社区)法律顾问系统。(2)制定与修改村规民约。在协议期内,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的村规民约、《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并协助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完善村规民约和《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的制订和修订。(3)审查合同。凡涉及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集体重大事项的合同,如土地征用合同,集体土地鱼塘承包合同、集体土地鱼塘出租合同、涉及处分集体财产的合同、村民代表或者过半数以上村民提交要求审查的集体组织经济合同,以及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事项,须经乙方指派律师的审查,由律师提出书面法律意见。(4)对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提出的涉及集体重大事项的咨询,以及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审查,乙方律师必须在收到咨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书。(5)纠正不当的决策行为。协议期内,乙方指派的律师须定期走访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所在村组。发现基层干部存在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行为的,必须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向其阐明违法决策的法律后果。(6)每个月至少到村居现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到村(居)委走访一次,了解村(居)委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过程中的困难。(7)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纠纷。(8)召开重大维稳事项研判会议,对我镇发生的重大维稳问题召开顾问团会议,制定应对措施和工作方案。(9)适当开展公益性的民事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案件处理。(10)配合开展社区矫正等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 1 | 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2月22日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 (1)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乙方指派的律师每季度为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或者设摊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法制讲座的内容涉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将讲义提纲上传至村(社区)法律顾问系统。 (2)制定与修改村规民约。在协议期内,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的村规民约、《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并协助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完善村规民约和《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的制订和修订。 (3)审查合同。凡涉及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集体重大事项的合同,如土地征用合同,集体土地鱼塘承包合同、集体土地鱼塘出租合同、涉及处分集体财产的合同、村民代表或者过半数以上村民提交要求审查的集体组织经济合同,以及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事项,须经乙方指派律师的审查,由律师提出书面法律意见。 (4)对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提出的涉及集体重大事项的咨询,以及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审查,乙方律师必须在收到咨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法律意见书。 (5)纠正不当的决策行为。协议期内,乙方指派的律师须定期走访甲方辖区的大岗村委所在村组。发现基层干部存在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行为的,必须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向其阐明违法决策的法律后果。 (6)每个月至少到村居现场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月到村(居)委走访一次,了解村(居)委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过程中的困难。 (7)调处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纠纷。 (8)召开重大维稳事项研判会议,对我镇发生的重大维稳问题召开顾问团会议,制定应对措施和工作方案。 (9)适当开展公益性的民事诉讼代理和非诉讼案件处理。 (10)配合开展社区矫正等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李良杰 ********
采购单位: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乐平司法所
2023年02月22日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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