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相关单位:
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申报要求
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一致。各博士后流动站要认真审核,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项目的主要内容、申请条件、遴选程序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
由于项目种类多、批次多,请申请人提前联系博士后管理人员,并于相应时间节点前七天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申请人承担。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开展项目宣讲,吸引更多优秀博士申报参加。
联系人:米洁,马巨海。
附件:
1.《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3.《2023年度澳门青年学者计划项目岗位目录》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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