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条件(不作为技术指标考虑): 温度(15~30)℃;相对湿度(30~80)%;大气压力(80~103)kPa。 2、技术规格: 2.1 技术指标: ★1大空间高准确度自由场标准装置应由全消声自由场标准装置(全消声室)、半消声声功率标准装置(半消声室)、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及传声器相位校准系统等主要功能部分组成。其中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及传声器相位校准系统是前两个装置的配套系统,并提供配套测量和系统校准功能。 ★2大空间高准确度自由场标准装置必须首先满足声学计量器具的空气声计量测试需求,同时还须满足其他可预见的各类产品、各类噪声源的声学测试需求。 ★3项目实施位置在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东院区声学实验楼,其建筑主体需要进行前期改造加固。改造加固后的主体结构布局为全消声自由场标准装置(全消声室)(西侧)、控制室(中间位置,宽度不小于3.0m)、半消声声功率标准装置(半消声室)(东侧),具体情况需进行现场实地勘测。 ★4本项目与现场条件关系密切,为保证投标技术方案真实可信,建议投标人按时参加现场踏勘,并携带必要的测量工具。如因未参加踏勘而对项目具体条件没有全面理解,造成因不符合甲方要求废标,后果自行承担。 ★5符合JJG 2037-2015空气声声压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要求。符合JJG 1184-2022机动车鸣笛监测系统检定规程使用要求。符合JJF 1970-2022测试声源校准规范使用要求。符合JJF 1954-2021体积声源校准规范使用要求。符合JJG 1172-2019工作标准传声器(自由场比较法)检定规程使用要求。符合JJG 778-2019噪声统计分析仪检定规程使用要求。符合JJG 188-2017声级计检定规程使用要求。符合JJG 277-2017标准声源检定规程使用要求。符合JJG 482-2017实验室标准传声器(自由场互易法)检定规程使用要求。符合JJF 1653-2017电容式工程测量传声器校准规范使用要求。符合JJF 1496-2014声源识别定位系统(波束形成法)校准规范使用要求。符合JJF 1468-2014无指向性声源校准规范使用要求。符合JJG 1095-2014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使用要求。符合JJF 1147-2006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声学特性校准规范的校准要求。符合JJG 175-2015工作标准传声器(静电激励器法)使用要求。符合JJG 1019-2007工作标准传声器(耦合腔比较法)使用要求。符合JJF 1293-2011静电激励器校准规范中的校准要求。符合JJG 176-2022声校准器检定规程检定要求。符合JJF 1137-2005传声器前置放大器校准规范中的校准要求。符合JJF 1288-2011多通道声分析仪校准规范中的校准要求。符合JJG 449-2014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中的1级校准要求。符合JJF 1157-2006测量放大器校准规范中的校准要求。符合JJF 1853-2020声强校准器校准规范中的校准要求。符合JJF 1228-2009声功率计校准规范中的使用要求。符合JJG 992-2004声强测量仪检定规程中的使用要求。 ★6符合GB/T 6882-2016《声学 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的规定要求;等同ISO 3745-2012《Acoustics-Determination of sound power levels of noise sources ---Precision methods for anechoic and semi-anechoic rooms》的使用要求。 ★7符合GB/T *****.1-2000《声学 户外声传播衰减第1部分:大气声吸收的计算》的规定要求。 全消声自由场标准装置(全消声室)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8低频截止频率:≤40Hz。 ★9声源位于装置几何中心,沿JJF 1147-2006定义的轨线进行测量,自由场偏差(声压级与反平方律理论值的最大允许偏差)要求如下: 1/3倍频带中心频率/Hz | 允许偏差/dB | ≤40 | ±1.5 | 50~80 | ±1.0 | 100~630 | ±1.0 | 800~5000 | ±1.0 | ≥6300 | ±1.0 | ★10自由场空间范围: 在装置内部的长度方向上,从几何中心计算,频率在50Hz以上时,自由场半径不小于2.0m,满足项目中所有频率范围内自由场偏差要求的条件下,单边自由场边界与吸声材料表面之间的距离≥0.75m。 在装置内部的宽度方向上,满足项目中所有频率范围内自由场偏差要求的条件下,单边自由场边界与吸声材料表面之间的距离≥0.75m。投标技术方案中须根据实地勘测和数据计算后给出不同频率范围下的自由场半径设计响应值,单位m,并根据给出的设计值进行验收。 频率为40Hz时,在装置内部的长度和宽度方向上,从几何中心计算,自由场半径不小于1.0m。 根据JJG 482-2017的使用要求,投标的技术方案中须给出频率在1000Hz~*****Hz范围内,自由场偏离小于0.1dB时的工作区域自由场半径列表或自由场距离列表,单位m,用于实验室标准传声器的自由场互易校准,并根据给出的设计值进行验收。 投标的技术方案中须给出满足项目中所有频率范围内自由场偏差要求的条件下,安装吸声材料后的净空间几何尺寸:长×宽×高,单位m。提供的设计方案须以净空间面积最大为设计目标,净空间高度符合声学自由场空间设计比例要求,并根据给出的设计值进行验收。 装置内,所有墙面上的吸声结构须保持一致。 ★11本底噪声: 室内所有设备关闭时(周边环境噪声≤75dB(A计权)):≤0dB(A计权)。 房间空调正常工作时(房间中心处距地面1m,周边环境噪声≤75dB(A计权)):≤25dB(A计权)。 12室内吸声结构要求: ★12.1室内吸声结构形式:符合项目声学技术指标要求的金属吸声尖劈形式。须提供该吸声结构的技术性说明文件。 ★12.2要求采用无甲醛、非玻璃纤维工艺的三聚氰胺树脂泡沫环保材料。能提供吸声材料的产地信息和环保生产证明文件,保证产品的环保特性。 12.3吸声材料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不排出有害气体,并提供消声室应用案例的第三方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12.4项目验收后服役年限内吸声材料不发生脱落、变形、内部微粒外逸,能够提供承诺性材料。 ★12.5声学材料要符合中国标准规定的不低于B1级防火性能要求,并提供证明性文件。 12.6吸声构造外表面配置金属穿孔钢板,穿孔钢板厚度不低于1.5mm,穿孔率须达到自由场偏差要求。本构造能防机械碰撞,保证透声量,确保在使用年限内不变形。 12.7金属穿孔钢板采用双面干粉喷涂工艺,耐腐蚀度达到ISO*****(现行有效版本)规定的C4级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性材料。 12.8装置内空气质量达到GB/T1883-2002对于一般居住房间的环保要求。 13弹性阻尼隔振系统: ★13.1在采用“房中房”结构时,要求浮筑套房铺设弹性阻尼隔振系统,该系统须适用于建筑物的隔振特性,确保外部振动不会影响消声室的声学特性。 ★13.2隔振系统固有频率:≤10Hz,隔振效率不小于95%。同时满足隔声功能的要求,要有第三方正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3.3要求隔振系统的载荷范围比较宽,最大可用载荷须满足项目使用需求。要有第三方正规机构出具的隔振系统形变量/载荷检测报告。 13.4弹性阻尼隔振系统的力学性能应该在建筑设计寿命内保持稳定,免维护、防潮、防水、防火、无污染、抗腐蚀。提供隔振系统寿命报告或质保证书。 ★13.5隔振系统由声学投标方设计、供货,在图纸设计阶段与设计方共同确定土建结构,并提供施工指导,具体由土建方负责施工。 ★14地网: 全消声室内配置地网,地网承载大于200kg/m2,同时确保配置的地网不影响声场特性。地网下应配置物品防跌落网。地网的支撑部分须做消声处理。 15消声室人员、货物通行门: ★15.1消声室配置内房门及外房门双层结构,双层门中间配置声闸结构。 15.2外层为防火隔声门,安装于外墙上,防火等级不低于T30,Rw≥46dB。内层隔声吸声门,安装于内墙上,Rw’≥51dB,保证双层门综合隔声量不小于65dB(等同双层墙的隔声量),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依据和计算说明。每樘门配置有把手、门停(挡),外门配置闭门器、门锁。所有的门均采用无门槛结构,便于货物、人员进出方便。要求开关轻便,能停留在任意角度上。 15.3门的尺寸规格如下:单开:人员通行门洞尺寸:宽不小于1.2m,高不小于2.1m。双开:货物通行门洞尺寸:宽不小于2.0m,高不小于2.5m。 16室内照明系统: ★16.1室内配置专用照明系统,照明灯具不能影响消声室的声场特性,并提供说明文件;在消声室内,声学材料与土建结构之间有足够的布线空间,照明灯具可以灵活的布置在适当的位置。 16.2室内照明度: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ux)勒克斯,提供相应的照度计算书。 16.3安全出口应配备应急照明灯具,要求可靠性高、醒目,由大功率开关器件和锂电池组装的灯具。 17消声室空调系统: ★17.1消声室空调系统采用组合式空调,至少要有三种模式,普通模式、试验模式和强排风模式。具备除湿功能。室内温度控制在(20±5)℃。每小时不小于5~8次的新风换气次数。试验模式下,须满足相应模式下的本底噪声要求。 ★17.2供应商负责提供空调消声器、消声通道、风道及室内风道,在室内采用声学材料搭建风道,形式与尺寸由投标方设计,提供的空调系统末级消声器应保证房间空调噪声达到技术指标要求。消声室声学特性不产生影响。 18室内视频监控系统: ★18.1装置内安置视频监控系统,采用可变自动变焦,保证消声室室内视频监控系统能观察到室内试验区域的所有范围。 18.2室内视频监控探头共2个;采用1台不小于32"液晶显示器实现全方位的室内监测,防止发生意外。摄像头像素不小于800万,可以自动对焦及转动。 18.3视频监控系统带有记录硬盘,硬盘≥1T,并带有USB接口。 ★19房间内强弱电接口及声学处理: 装置内配置信号接口箱、强电接口箱,可连接数量不小于32通道,连接至控制间,具体由投标方提出方案和所需材料,指导土建方完成,并由投标方完成声学处理。 ★20备件及易耗品: 提供一年用量备件及易耗品,同时提供易耗品明细和报价,供招标方选择。 半消声声功率标准装置(半消声室)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21低频截止频率:≤40Hz。 ★22声源位于装置几何中心,沿JJF 1147-2006定义的轨线进行测量,自由场偏差(声压级与反平方律理论值的最大允许偏差)要求如下: 1/3倍频带中心频率/Hz | 允许偏差/dB | ≤80 | ±2.5 | 80~630 | ±1.0 | 800~5000 | ±1.0 | ≥6300 | ±1.0 | ★23自由场空间范围: 在装置内部的长度方向上,从几何中心计算,频率在50Hz以上时,自由场半径不小于2.0m,满足项目中所有频率范围内自由场偏差要求的条件下,单边自由场边界与吸声材料表面之间的距离≥0.75m。 在装置内部的宽度方向上,满足项目中所有频率范围内自由场偏差要求的条件下,单边自由场边界与吸声材料表面之间的距离≥0.75m。投标技术方案中须根据实地勘测和数据计算后给出不同频率范围下的自由场半径设计响应值,单位m,并根据给出的设计值进行验收。 频率为40Hz时,在装置内部的长度和宽度方向上,从几何中心计算,自由场半径不小于1.0m。 投标的技术方案中须给出满足项目中所有频率范围内自由场偏差要求的条件下,安装吸声材料后的净空间几何尺寸:长×宽×高,单位m。提供的设计方案须以净空间面积最大为设计目标,净空间高度符合声学自由场空间设计比例要求,并根据给出的设计值进行验收。 装置内,所有墙面上的吸声结构须保持一致。 ★24本底噪声: 室内所有设备关闭时(周边环境噪声≤75dB(A计权)):≤0dB(A计权)。 房间空调正常工作时(房间中心处距地面1m,周边环境噪声≤75dB(A计权)):≤25dB(A计权)。 25室内吸声结构要求: ★25.1室内吸声结构形式:符合项目声学技术指标要求的金属吸声尖劈形式。须提供该吸声结构的技术性说明文件。 ★25.2要求采用无甲醛、非玻璃纤维工艺的三聚氰胺树脂泡沫环保材料。能提供吸声材料的产地信息和环保生产证明文件,保证产品的环保特性。 25.3吸声材料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不排出有害气体,并提供消声室应用案例的第三方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25.4项目验收后服役年限内吸声材料不发生脱落、变形、内部微粒外逸,能够提供承诺性材料。 ★25.5声学材料要符合中国标准规定的不低于B1级防火性能要求,并提供证明性文件。 25.6吸声构造外表面配置金属穿孔钢板,穿孔钢板厚度不低于1.5mm,穿孔率须达到自由场偏差要求。本构造能防机械碰撞,保证透声量,确保在使用年限内不变形。 25.7金属穿孔钢板采用双面干粉喷涂工艺,耐腐蚀度达到ISO*****规定的C4级标准,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性材料。 25.8装置内空气质量达到GB/T1883-2002对于一般居住房间的环保要求。 ★26反射面要求: 声学设计方案中须提供装置内地面的反射面声学要求。满足GB/T 6882-2016中附录A.3.2.3中的相关要求。 27弹性阻尼隔振系统: ★27.1在采用“房中房”结构时,要求浮筑套房铺设弹性阻尼隔振系统,该系统须适用于建筑物的隔振特性,确保外部振动不会影响消声室的声学特性。 ★27.2隔振系统固有频率:≤10Hz,隔振效率不小于95%。同时满足隔声功能的要求,要有第三方正规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7.3要求隔振系统的载荷范围比较宽,最大可用载荷须满足项目使用需求。要有第三方正规机构出具的隔振系统形变量/载荷检测报告。 27.4弹性阻尼隔振系统的力学性能应该在建筑设计寿命内保持稳定,免维护、防潮、防水、防火、无污染、抗腐蚀。提供隔振系统寿命报告或质保证书。 ★27.5隔振系统由声学投标方设计、供货,在图纸设计阶段与设计方共同确定土建结构,并提供施工指导,具体由土建方负责施工。 28消声室人员、货物通行门: ★28.1消声室配置内房门及外房门双层结构,双层门中间配置声闸结构。 28.2外层为防火隔声门,安装于外墙上,防火等级不低于T30,Rw≥46dB。内层隔声吸声门,安装于内墙上,Rw’≥51dB,保证双层门综合隔声量不小于65dB(等同双层墙的隔声量),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计依据和计算说明。每樘门配置有把手、门停(挡),外门配置闭门器、门锁。所有的门均采用无门槛结构,便于货物、人员进出方便。要求开关轻便,能停留在任意角度上。 28.3门的尺寸规格如下:单开:人员通行门洞尺寸:宽不小于1.2m,高不小于2.1m。双开:货物通行门洞尺寸:宽不小于2.7m,高不小于2.5m。 29室内照明系统: ★29.1室内配置专用照明系统,照明灯具不能影响消声室的声场特性,并提供说明文件;在消声室内,声学材料与土建结构之间有足够的布线空间,照明灯具可以灵活的布置在适当的位置。 29.2室内照明度: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ux)勒克斯,提供相应的照度计算书。 29.3安全出口应配备应急照明灯具,要求可靠性高、醒目,由大功率开关器件和锂电池组装的灯具。 30消声室空调系统: ★30.1消声室空调系统采用组合式空调,至少要有三种模式,普通模式、试验模式和强排风模式。具备除湿功能。室内温度控制在(20±5)℃。每小时不小于5~8次的新风换气次数。试验模式下,须满足相应模式下的本底噪声要求。 ★30.2供应商负责提供空调消声器、消声通道、风道及室内风道,在室内采用声学材料搭建风道,形式与尺寸由投标方设计,提供的空调系统末级消声器应保证房间空调噪声达到技术指标要求。消声室声学特性不产生影响。 31室内视频监控系统: ★31.1装置内安置视频监控系统,采用可变自动变焦,保证消声室室内视频监控系统能观察到室内试验区域的所有范围。 31.2室内视频监控探头共2个;采用1台不小于32"液晶显示器实现全方位的室内监测,防止发生意外。摄像头像素不小于800万,可以自动对焦及转动。 31.3视频监控系统带有记录硬盘,硬盘≥1T,并带有USB接口。 ★32房间内强弱电接口及声学处理: 装置内配置信号接口箱、强电接口箱,可连接数量不小于32通道,连接至控制间,具体由投标方提出方案和所需材料,指导土建方完成,并由投标方完成声学处理。 ★33传声器吊架: 电动传声器吊架,半径不小于2m,传声器吊架上升到最高点后,其下边缘与反射地面间的距离不小于3.5m。至少20个传声器支架,含麦克风夹具。具备吊架控制用手柄。 ★34备件及易耗品: 提供一年用量备件及易耗品,同时提供易耗品明细和报价,供招标方选择。 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35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主要用于空气声声功率、声功率级、声压级等声学计量参量的采集、计算及数据处理等。除满足以上声学计量测试功能外,还须满足GB/T 6882-2016中的噪声源声功率级测量要求。同时具备基于波束形成法的声源识别定位测量数据处理的扩展能力。 ★36硬件包括但不限于多通道声分析仪、传声器单元、标准声源、声校准器及其他满足测量功能的配件等。 ★37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多通道声分析仪): 应至少具备30通道声分析测量通道,如无法在同一硬件上实现多通道功能,则应提供多个硬件组合匹配使用方案,单个模块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通过插入机箱组成大系统,且确保使用过程中的通道一致性和匹配性,整体测量系统应足够便携,提供机箱框架,应能提供断电保护模块,防止测量过程中的意外断电情况。 匹配性要求:项目前期已购置B&K3050型和B&K3160型多通道声分析仪,共计10个通道,为节省成本,拟购置的分析仪须与原有分析仪实现硬件兼容,具备40通道同时进行噪声源声功率精密级测量的硬件拓展能力。同时为保证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的可靠性和兼容性,应能实现拟购置系统与原有分析仪PULSE16.0版本分析软件间的系统兼容性,或提供其他可集成驱动以上所有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硬件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系统方案,确保数据交互和数据处理功能无异常。 输入通道类型:直接电压或CCLD(IEPE或DeltaTron)方式。 耦合方式:DC及AC耦合(高通滤波器0.1Hz、0.7Hz、1Hz、7Hz、22.4Hz、声强滤波器,符合JJG449-2014中1级准确度要求)。 相位匹配典型值:±0.05°(50Hz~2.5kHz)。 分析带宽范围内频率响应优于±0.2dB,频率误差不应超过±0.05%。 本底噪声:须提供拟购置设备的标称值,滤波器设置(20Hz~20kHz)。 分析频率范围:至少10Hz~20kHz。输入电压范围:满量程至少±10V峰值。 动态范围:在参考级量程下不做量程切换时,不小于100dB。 过载检测和过载保护:当输入信号过载时,可自动检测并具有提示功能,并自动将其衰减以保护仪器不被损坏。 可自动识别带有TEDS功能的传声器单元,自动读取传声器数据信息。 ★38传声器单元: 数量至少20只,满足20点半球法声功率精密级测量要求。同时配备等同数量的传声器夹具和传声器支架。 每只传声器单元应包含自由场传声器和前置放大器两部分,传声器可拆卸。 传声器应符合JJG 175-2015中的WS2级准确度要求,且为自由场型。 频率范围至少20Hz~20kHz;应具备预极化功能,在CCLD供电模式下工作,可支持热插拔。 前置放大器频率响应不超过±0.1dB,本底噪声A计权下不高于3μV;线性计权下不高于10μV。 传声器单元插入损失典型值:不大于0.5dB。 应提供使用频率范围内静电场和自由场下的传声器单元灵敏度修正数据;每只传声器,都提供出厂校准曲线,包括幅值和相位曲线。 ★39参考标准声源: 符合JJG277-2017标准声源的计量要求; 频率范围至少50Hz~20kHz; 声功率输出不小于90dB,re.1pW(A计权)。 ★40声校准器: 符合JJG 176-2022声校准器检定规程中1级准确度要求。 频率:1kHz±0.7%;标称声压级:94.0dB±0.25dB、114.0dB±0.25dB;总失真+噪声:不大于2.5%。 必要的1英寸,1/2英寸,1/4英寸和1/8英寸适配器;变径适配器与主体的配合应满足气密性要求,不能有明显的声泄露。 必须与JJG 176-2022附录B中提供的B&K4160、B&K4180等多种标准传声器静压和温度修正系数相匹配。 传声器相位校准系统部分技术指标要求: ★41应具备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的传声器单元阵列的相位和幅值校准功能;应具备一体式阵列传声器、1/2英寸电容传声器、1/4英寸电容传声器的相位和幅值比较法校准功能。 ★42匹配性要求:项目前期已购置B&K9721-A传声器灵敏度级校准系统一套,为节省成本,拟购置的传声器相位校准系统须与原有系统实现硬件兼容,同时为保证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的可靠性和兼容性,应能实现拟购置系统与原有PULSE21.0版本分析软件间的系统兼容性,或提供其他可集成驱动以上所有系统硬件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系统方案,确保数据交互和数据处理功能无异常。 ★43频率范围为20Hz~12.5kHz(1/2英寸传声器),20Hz至20kHz(1/4英寸传声器)。 ★44具备对称式1/2英寸(可转接1/4英寸)耦合腔,对传声器有相等的声暴露,耦合腔总失真不大于3%;具有对称式耦合腔声音入口,使得插入的传声器膜片获得相等的声暴露和均衡排气孔。 ★45符合JJF 1853-2020声强校准器校准规范中平均声压相位差和残余声强幅相一致性的校准要求。 ★46具备符合耦合腔校准所需的各类前置放大器和连接线缆等。 ★47具备符合静电激励器法校准所需的各类适配器和连接线缆等。 2.2 测量功能: ★48大空间高准确度自由场标准装置应由全消声自由场标准装置(全消声室)、半消声声功率标准装置(半消声室)、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及传声器相位校准系统等主要功能部分组成。其中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及传声器相位校准系统是前两个装置的配套系统,仅提供配套测量和系统校准功能。 ★49大空间高准确度自由场标准装置必须首先满足技术指标第5条款中声学计量器具的空气声计量测试需求,同时还需满足其他可预见的各类产品、各类噪声源的声学测试需求。 ★50全消声自由场标准装置(全消声室)、半消声声功率标准装置(半消声室)为以上测量功能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自由声场声学环境。 ★51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主要用于空气声声功率、声功率级、声压级等声学计量参量的采集、计算及数据处理等。除满足以上声学计量测试功能外,还须满足GB/T 6882-2016中的噪声源声功率级测量要求。同时具备基于波束形成法的声源识别定位测量数据处理的扩展能力。 ★52传声器相位校准系统应具备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的传声器单元阵列的相位和幅值校准功能;应具备一体式阵列传声器、1/2英寸电容传声器、1/4英寸电容传声器的相位和幅值比较法校准功能。 53应用软件要求: ★53.1软件必须为正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文件;并保证其软件架构中所有内嵌的其他内核类软件也均为正版,无版权问题。 ★53.2软件为完全64位程序,支持更大内存。 53.3计算机配置的最低要求:数量2台,CPU i7以上或同等性能;内存:16GB以上;独立显卡;30寸以上LED显示屏。64位操作系统,必须为正版,符合项目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软件的工作要求。 ★53.4具备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声功率和声功率级采集计算功能(至少20通道,1级准确度);具备扩展到40通道同时测量的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能力。 ★53.5具备必要的传声器相位自动校准功能。 ★53.6记录前、记录时以及回放时,可以监视任意通道波形、电平、频谱、3D频谱,并可以监听任意通道信号包括振动信号;标准化处理任务-执行数据的自动化批处理:使用一个或多个预定义的处理链对当前设置中的数据进行处理。 53.7标准测量任务:可在标准化测量任务中执行实时频谱测量,设置触发、带宽、分辨率、平均次数、选择参考信号和输出函数,使用实时监视器来验证设置,并把结果自动发送给标准化处理任务。 ★53.8自动创建报告;能完成多种触发方式的记录:包括信号、转速、时间等,能对记录数据加突发时间标记、工况检索数据;检查时间数据、回放、筛选和截取时间信号功能;可以FIR滤波器进行带通、带阻频响检查、监听信号,以发现异常;与硬件矩阵和实时监视器耦合。 53.9 FFT分析:a.基带(Baseband)分析线数:50~6400线;b.细化(Zoom)分析线数:50~6400线;c.分析带宽:1.56Hz~25.6kHz,以1,2,5,…或2n(1,2,4,8,…)序列步进;d.中心频率分辨率:1mHz;e.时间窗:矩形、汉宁窗、平顶窗、Kaiser-Bessel、瞬态、指数;f.频率计权:A、B、C、D,jω2、jω、1、1/jω、1/jω2;g.前处理函数:时域、自谱、互谱;h.后处理函数:复数时间(Hilbert变换)、时域监测、傅里叶频谱、带相位信息自谱、基于比值的PAS、频响函数(H1、H2、H3)、频响函数倒数(1/H1、1/H2、1/H3)、相干函数、信噪比、相干/非相干功率、自相关、互相关、脉冲响应(h1、h2、h3)、计算声强、计算复数声强、计算平均声压谱、计算速度谱、P-I指数、倒谱、倒滤波谱、CPB合成、轨迹。 53.10 CPB分析:a.至少1/1、1/3、1/12、1/24倍频程滤波器;b.可测量以下函数:自谱、互谱、平均声压谱、速度谱、声强谱、复数声强谱、频率响应函数(H1、H2、H3)、倒频率响应函数(1/H1、1/H2、1/H3)、相干函数、信噪比、相干/非相干功率、计算声强/复数声强、P-I指数、响度(ISO 532B)、清晰度指数(ANSI 53.5.1969)。 53.11总级值分析:a.测量模式:指数(快和慢档)、指数+脉冲、指数+最大保持、指数+最小保持、线性、线性+脉冲、峰值;b.所有测量模式可同时进行;c.声计权:线性、A、B、C、D。 53.12基于FFT分析的电声测试:支持常规的基于FFT的频响、失真测量;同时支持下述高级的、电声测试专用的分析方法。SSR(稳态响应)分析——频响测试;TSR(时选响应)分析——频响测试;SSR(稳态响应)分析-谐波失真测试。在SSR分析仪中测量谐波失真。在一次扫频过程中,能够同时测量多达60个谐波失真分量。 3、必备的配件、附件、专用工具及消耗品: ★传声器阵列半球支架1个。 ★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所需连接线缆至少1套,数量以项目中标方合同签订的对应条款的数量为准。 ★传声器单元独立支架和传声器夹具至少1套,数量以项目中标方合同签订的对应条款的数量为准。 4、供方提供的技术文件: 投标时提供: ★1必须提供符合本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和测量功能的技术设计方案1份,方案内容包括: 1.1全消声自由场标准装置(全消声室)和半消声声功率标准装置(半消声室): ★根据实地勘测和数据计算后给出不同频率范围下符合各类技术指标的自由场半径设计响应值,单位m,并根据给出的设计值进行验收。 ★符合项目中所有频率范围内各类自由场偏差要求的条件下,安装吸声材料后的净空间几何尺寸设计响应值:长×宽×高,单位m。并根据给出的设计响应值进行验收。 ★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其他响应值。 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工艺设计流程,至少应提供以下资料: ² 实验室布置图; ² 实验室接口技术方案; ² 建筑设计所需的相关技术方案; ² 通风系统的布置以及技术方案; ² 电气系统的技术方案; ² 其它有可能影响到声学效果的技术方案。 ★须提供符合本项目技术方案的供货一览表。供货一览表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名称、数量、产地、品牌等。 ★符合项目技术指标要求的其他证明性材料和检测报告等,包括但不限于: 弹簧隔震器性能测试报告; 吸声材料性能测试报告; 自由场误差计算设计说明书; 悬浮系统隔振效率计算说明书; 消声室结构整体隔声量计算说明书; 消声室的全套设计图纸。包括详细的平面布局图,剖面布局图,消音室门的详细图纸; 消声室案例的计量报告等。 ★1.2多通道声功率校准系统及传声器相位校准系统:符合项目技术指标和测量功能的配置清单和必要的技术说明等。 验收时提供: ★项目实施中所有涉及声学相关技术指标的计量证书必须由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共1套。 ★项目实施中所有非声学相关技术指标的计量证书可由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如适用),共1套。 ★项目完成后,根据GB/T1883-2002进行装置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关资质。 ★技术说明或使用说明书1套。 5、技术服务和培训: ★中标方负责本项目的总体协调和系统集成,根据招标方需要确定的各接口和技术要求,负责保证室内声场环境所必需的消声系统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及调试,按照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提供工艺设计、项目集成、建设指导、声学咨询等技术支持服务,对项目的最终声学效果负责。 ★在整个项目的设计、建造等全过程中,中标方应完成:参加阶段会议;参加噪声实验室各系统的接口协调,并提出争议解决建议方案;对噪声实验室其他系统进行设计指导并审核确认;参加实验室各系统的阶段性验收及整个实验室的验收,直至完成。 ★物品在用户现场的开箱、转运、安装、调试工作全过程由中标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中标方应向用户的技术人员培训整个设备的使用、调整、维修、保养、故障预防、分析与排除等方面技术知识并作示范,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系统质量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设备自身的故障导致系统无法工作,设备供应商应提供24小时响应服务。如果确认有部件损坏,应在5天内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在质保期到期之前一个月内,中标方应对设备进行一次整体全面维护、检查和测试,以确认性能未偏离原技术参数的要求。 ★在装置使用寿命期间内,投标方能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并提供相应手续证明。 ★设备运行出现故障时,投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在48小时内应有专职维修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维修。设备验收后,投标方应定期与招标方就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沟通,不少于每年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