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镇清水村2015年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交通局补助资金、茶叶专业合作社结余资金实施招标公告
天台山镇清水村2015年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交通局补助资金、茶叶专业合作社结余资金实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 村级公共服务资金28.98万元,交通局补助40万元,茶叶专业合作社结余资金18万元 ,招标单位为 清水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天台山镇清水村
2.2.建设内容和规模及资金安排:
(1)维修2.3.10.11.12组碎石路5公里,投入资金1.5万元。
(2)新修9、12组水泥路2公里(宽3米),投入资金84万元。
(3)维修4.5.9.10.11.12组灌溉沟堰,投入资金1.48万元。
以上项目共计投入资金86.98万元。
2.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为60天(日历天数),从签合同之日起计算。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公路总承包二级、市政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成立至今无亏损,提供由中介机构审查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2012年以来有1个路政工程业绩的施工企业。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7月 15 日至2015年 7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在天台山镇清水村村委会活动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和资格要求的内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管理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留原件外均验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0 日 10时(此时间为开标时间),地点为 清水村村委会活动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台山镇清水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骆现金 电话:138*****498 (党支部书记)
肖真志 电话:136*****029 (村主任)
清水村村民委员会
二O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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