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空压站后处理设备改造项目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空压站后处理设备改造项目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空压站后处理设备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商,中标单位和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2-12-430
1.2项目内容:空压站后处理设备改造;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内)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完成。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标段说明: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800万元及以上,注册满3年或3年以上;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项目内容的,如:机电设备销售、维修、安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网络工程施工;弱电工程;通信工程等。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期间无司法案件发生;
(4)要求投标品牌产品为自有工厂、车间生产,非贴标产品,工厂有ISO9001认证;
(5)潜在投标人如为代理经销商需原厂提供参与项目授权书且原厂需满足上述(4)条款,进口品牌厂商需有相应国外认证;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证明(3例以上);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8)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11)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两者缺一不可,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企业情况简介;
(4)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2019-2021年合同复印件3例以上);
(6)近3年的财务报表(2019-2021年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7)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9)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处罚措施);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11)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质文件袋须密封加盖公章邮寄,封面外表标注项目内容。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3 年 2月27日下午 16:00 之前(北京时间)
地 址:东方路3261号(疫情期间电子邮件形式)
联 系 人:宋杨俊
报名邮箱:songyangjun@zpmc.com
联系电话:177*****698
备案邮箱:zpmcsupply@zpmc.com(报名时必须抄送)
投诉举报邮箱:cxjw@zpmc.com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含预审资料),抄送备案邮箱。盖章纸 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3261 号 B315 室, 同步提供电子版成册预审资料。
4.评标方式:最低价格法
5.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xxx@zpmc.com、zpmcsupply@zpmc.com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账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税 号:913*****607******D
账 号: 033*****040******
(2)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3)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其它注意事项:
7.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7.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抬头。
7.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8.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空压站后处理设备改造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2022-12-430),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 |
企 业 性 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传 真 | |
通 信 地 址 | |
邮 政 编 码 | |
报名单位(公章): | |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 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
标签: 理设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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