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林业局承接省级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方案

黔东南州林业局承接省级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方案

各县(市)林业局、州局各部门:

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工作效率,贯彻落实好《省林业局关于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黔东南州林业局承接省级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方案》印发与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黔东南州林业局

2022年2月14日


黔东南州林业局承接省级委托实施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据《省林业局关于签署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协议的通知》和《省林业局关于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为确保省林业局委托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承接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放权质量和效果,结合黔东南州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贵州省关于占用林地审批有关部署,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查标准,提高审批实效,依法依规开展承接委托占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构建严格规范、便捷高效的审批机制,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助推项目依法依规快速落地。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准确把握省林业局委托审批权的适用范围,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切实保护黔东南州森林资源,守好生态底线。

(二)坚持便捷高效。在严格落实法定程序、严格审查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精简委托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查流程,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县(市)林业局协调对接,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审批效率。对亟需服务保障的重点项目提前介入跟进,助力黔东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严格监管。在扎实做好承接省林业局委托占用林地审批权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精准监管能力,落实事中事后监管。

三、承接委托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实施协议》的要求,承接以下事项:

(一)黔东南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占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 10公顷以下的;

(二)黔东南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占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他采伐迹地面积 35公顷以下的;

(三)黔东南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占用其他林地面积 70公顷以下的。

四、承接事项审批流程

用地单位或个人向县(市)林业局提出申请→县(市)林业局受理并组织查验→查验通过后报县(市)林业局审查、公示并出具初步审查意见→报州政务大厅复审(项目复杂的召开局务会研究),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出具复核审查意见→出具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通知书→提供缴款票据→办结(核发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州林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承接省级委托实施有关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领导小组(详见附件),统筹推进黔东南州承接工作,加强上下协调,州、县(市)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联动,及时研究解决委托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保障承接事项规范办理。

(二)完善审批制度。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贵州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黔林发〔2022〕16号》规定,优化审核审批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审核审批制度,规范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审、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管理、专家库管理、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调度、批后监管核查等,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推进审批提质增速。

(三)加强支撑保障。为保障黔东南州林地审核审批规范管理,根据省级委托占用林地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要求,州、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将林地现场查验费用、办公经费、设备采购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增强数字政府效能,加快电子化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和智能化审件水平,保证审批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四)严明工作纪律。在林地审核审批过程中,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十二项规定。查验单位及执法单位不得收取被查验(被调查)单位任何费用。项目需召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审查会的,市(州)及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参会人员应在《贵州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黔东南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专家库专家名单》中抽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科(室)负责人如不在专家库名单的,另一人需是该单位在专家库名单中人员;其余参会专家由黔东南州林业局抽取。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参会人员需掌握本项目查验工作情况和文本相关内容。

(五)强化监督检查。实行全流程、全节点监管,州林业局适时组织开展自查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在承接省林业局委托实施占用林地许可事项过程中出现违规办理、违法审核审批等情形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黔东南州林业局承接省级委托实施有关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领导小组

2.《黔东南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专家库名录》


附件1

黔东南州林业局承接省级委托实施有关

占用林地行政许可领导小组

组 长:余志彪(州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杨学义(州林业局副县长级干部)

吴智涛(州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廖琦伟(州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吴洁(州林业局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科科长)

孙运刚(州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科长)

刘家利(州林业局造林绿化科科长)

戴泽冰(州林业局规划财务科副科长)

顾俊萍(州自然保护地发展中心副主任)

龙午(州公益林管理中心主任)

李立斌(州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副站长)

李文卓(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

王永波 州林业局政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

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黔东南州林业局驻政务中心窗口,王永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统筹林地审批、州级林业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下设四个工作组。

审核审批组:王永波任组长,袁继林任副组长,成员由龙頔、张和星、曾宪官组成。负责全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核发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办理延期许可。需要召开评审的,由该组根据具体情况抽取专家参加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审工作。

要素保障组:廖琦伟任组长,袁继林为副组长,成员由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国家、省重大工程等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和督促调度。

批后监管组:吴洁任组长,成员由黔东南州资源站及州公益林管理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加大对项目批后监管力度,及时纠正并依法查处违规问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技术保障及审查专家组:王永波任组长,成员由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州自然保护地中心、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及黔东南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专家组成。负责对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时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释惑,同时对涉及林地类型复杂、数量较大以及禁止、限制情形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进行实地勘察充分论证。

附件2:《黔东南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查专家库名录》.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接省级委托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