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油厂2023年污水车间异味治理用煤质活性炭招标公告
炼油厂2023年污水车间异味治理用煤质活性炭招标公告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3年污水车间异味治理用煤质活性炭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DQSH-WZ-GKZB2023-02-012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基本情况
炼油污水处理装置异味治理设施由“生物滴滤单元+生物过滤单元+活性炭吸附保安单元”组成。在正常工况下,废气处理不投用除湿机和活性炭塔;当异味治理设施运行波动时,活性炭作为安保措施,在特殊工况下投用,保证异味治理设施出口各项数标合格。本项目需采购煤质活性炭。
项目估算金额:55.08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库房龙凤仓储站。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当月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为依据,首次使用的产品,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付物资金额的60%,投用后,见炼油厂合格的试用总结后付30%,余款10%质保期结束后见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清。
非首次使用的产品,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付物资金额的90%,余款10%质保期结束后见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付清。
当结算金额大于等于40万元时,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项目负责人:周清华 联 系 方 式:0459-*******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
2、采购范围:
采购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煤质活性炭 | 投标企业型号详见技术要求 | 立方米 | 36 |
3、主要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污水处理装置异味治理设施活性炭采购技术要求》。
4、其他须说明事项
本项目如果第一次公告递交文件不足二家,视为第一次采购失败,由采购人组织失败分析会,决定下步工作计划
5、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允许中石油已入网制造商参与谈判。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5.1 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投标,须提供营业执照;
5.2 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5.3 业绩要求:自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异味治理活性炭吸附有效业绩,提供的业绩应包含用户评价报告及对应用户的供货合同,用户评价报告内容包含:活性炭产品生产厂名称、用户名称、装置名称、用途(异味治理)、使用效果(满足使用要求)、加盖单位或技术部门公章。并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4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质量问题且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和物资管理部暂停或取消准入资格的投标无效。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报价将被否决。
6、谈判文件的领取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取线上免费发售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2月23日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开标前均可免费获取,请自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谈判采购公告”或“大庆石化公司”-“招标公告”栏下载谈判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
7、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7.1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方式
谈判响应人递交纸质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同时提供与纸质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版一份。
7.2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08:30时整。
7.3 谈判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房间。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并在运单上备注本单位名称(必须使用EMS或顺丰快递,本地区只有EMS和顺丰快递有上门送件服务)。
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2023年2月28日08:30时整。
谈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采购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邮 编: ******
联 系 人:宇洋
电话:0459-*******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6室 邮 编: ******
联 系 人:汪林
电话: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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