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五批辅机(输煤)招标公告

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五批辅机(输煤)招标公告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五批辅机(输煤)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五批辅机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委托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

2.3建设单位: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660MW高效超超临界机组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招标内容:

中铝宁夏银星电厂2×660MW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

2.7标段划分、招标范围、交货期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1:橡胶输送带(含硫化机及修补器)

一、招标范围:橡胶输送带(含硫化机及修补器)(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橡胶输送带(含硫化机及修补器)应于2016年1月 15日前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内,具有5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火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中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应一致,投标人名称变更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标段12: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

一、招标范围: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应于2016年1月 15日前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内,具有3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火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中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应一致,投标人名称变更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13:煤场喷洒水装置及冲洗卷盘

一、招标范围:煤场喷洒水装置及冲洗卷盘(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煤场喷洒水装置及冲洗卷盘应于2016年1月 15日前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销售的产品应在201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内,具有3项及以上的国内新建火电厂投产业绩,投标方提供的合同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合同时,必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并提供有效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中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应一致,投标人名称变更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方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14:厂外皮带机EPC工程

一、招标范围:厂外皮带机EPC工程(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交货期:厂外皮带机EPC工程应于2016年6月 15日前完工,具备投运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8000万人民币及以上;企业通过ISO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并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2、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201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内,具有至少1项国内输煤系统新建工程PC模式业绩,同时具有至少1项国内露天矿使用半固定式皮带机投运业绩及1项国内长距离曲线皮带机投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包括供货合同的封面、签字页、供货范围部分的复印件,最终用户证明及其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等。(投标人提供的有效业绩必须是本公司业绩,提供的合同中单位与此次投标人名称应一致,投标人名称变更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4、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体必须为皮带机生产厂家,投标时必须提供联合体资质(包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二级及以上的总承包资质)。


3.报名时间、地点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15年 7月 14 日至2015年 7 月 18 日期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认证体系证书、法人委托授权书、设备业绩(供货合同证明)等资料(以上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303室(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20号)报名。或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93@qq.com">********93@qq.com邮箱报名(邮箱报名邮件报名时请注明标段号及标段名称,后缀投标单位名称。未按要求发送而造成不能及时准确查收的,其责任自负)。

注:投标人请填写本公告最下方中所附报名表,与各项报名资料一并提交。

3.2报名后招标人对报名者的资格(3.1上述材料)进行核实,仅对符合要求的报名者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黄河西路520号 地 址:宁夏银川市黄河东路620号

邮 编: 邮 编: 750002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邢羽丰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93@qq.com">********93@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5 年 7月 1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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