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湖北省
秭归县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湖北省
发布日期:2023-02-22 15:36|发布单位: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开标时间:2023-03-16|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秭归县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GGJS0399-******-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JHBH-******-2023-*****
3、项目名称:秭归县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36.85(万元)
6、最高限价:136.85(万元)
7、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秭归县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期)位于秭归县中心城区,主要建设内容:
1)更新改造中心城区市政燃气中压管网、完善智慧燃气系统;
2)更新改造老旧小区燃气管道及相关设施(不含居民户内燃气三件套);
3)更新改造中心城区储配站;
4)更新完善保障性住房天然气入户、生活及消防供水管网。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包括采购与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①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拟派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②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承诺在本工程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工程的项目总监;
③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④监理员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证书(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颁证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装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2月2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1)本项目招标人(即建设单位)为秭归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由于秭归县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是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单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使用同一账号,且省网采购人名称不能修改,为保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省网的公示、公告内容一致,采购人名称显示为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此说明。
2、本项目招标公告以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hbzg.gov.cn)发布的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秭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方式:139*****7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7楼
联系方式:136*****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颜洪
电话:136*****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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