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王庆坨镇郑家楼村赵川民养殖厂占地0.8037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武清区王庆坨镇郑家楼村赵川民养殖厂占地0.8037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武清区王庆坨镇郑家楼村赵川民养殖厂占地0.8037亩土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3-02-22 10: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王庆坨镇/郑家楼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王庆坨镇郑家楼股份经济合作社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武清区王庆坨镇郑家楼村赵川民养殖厂占地0.8037亩土地经营权
挂牌价格1000.00元/亩/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承租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应当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2、承租方自行解决用水、用电等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方概不负责;3、承租方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该地块,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4、 承租方应具备单独经营该地块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若向第三方进行分租、转租,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5、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禁止在该地块上从事非法挖沙、私搭乱建等违法活动;6、出租方不负责提供灌溉、排水等设施,只以土地现状出租,如受旱、涝、洪水、虫灾等自然因素及不可抗力原因等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7、报名方承诺,挂牌信息公告期间已经全面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工作,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经充分了解地块的自然状况及权益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地块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认可地块说明及交易条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地块瑕疵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按违约处理,将扣除承租方的6000元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地块进行重新竞价;8、合同期间,如因政府规划、项目招商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占用该地块,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将占用的土地退回,出租方只退回相应面积的已收剩余租金,其他不再做另行补偿,承租方可依据天津市有关政策申请地上物相关补偿;9、签约前,承租方除交齐本年度租金外,还需另交纳一年租金作为合同押金,合同期间,承租方如有违约,合同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归出租方所有,同时,合同自违约之日起解除,如无违约,合同期满原数退回,不计利息;10、承租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日期交纳租金,如逾期10日未交清,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押金,将该地块另行出租;11、合同期满针对承租方自建部分地上物(违建除外)解决如下:合同期满前出租方进行提前招标,如原承租方参加竞价而未竞价成功,由竞价成功的受让方给与原承租方地上物补偿;如原承租方不参加竞价,视为自动放弃土地承租权,合同到期新建地上物自行拆除,否则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合同期满出租方不再出租,新建地上物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司法程序解决;12、该地块土地性质为农用地,竞价方自行去城建部门进行查阅核实地性,确定后期符合土地用途经营,如因土地性质发生争议纠纷,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3、该地块上现有地上物为原承租方投资建设,竞价成功的受让方须自行与原承租方协商解决地上物补偿问题,如协商不成导致不能签约,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出租方只以土地现状出租,不做任何承诺,承租方如从事养殖经营,必须自行办理养殖手续,出现任何风险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5、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16、租期 5年,自成交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实际期限不足五年,按五年计算租金,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受让方条件面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郑家楼村村民
转出用途养殖经营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6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10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120*****550000*****72973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