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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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询价公告
2023-02-22 11:30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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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80%的,应提供项目预算测算说明,测算说明偏离合理项目预算范围的,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目前我区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1月修订版)需进行修订。

(二)工作内容

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完善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

(三)时间要求

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其他要求

1、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承诺指派至少1人专门为此项目服务,其必须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聘用或劳务合同,且在此项服务未终止或完成前未经过我方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2、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配备完成本项服务所需要的车辆、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一切物资。

3、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与我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服务成果不外漏。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采购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项目报价表(附件1)(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

(八)项目工作方案。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3年2月24日18:00前将纸质版报价材料,密封加盖公章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 安

联系电话:158*****251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生态环境厅

附件:

1. 报价表

2.综合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23年2月22日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80%的,应提供项目预算测算说明,测算说明偏离合理项目预算范围的,按报价文件无效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目前我区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版)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1月修订版)需进行修订。

(二)工作内容

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完善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

(三)时间要求

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其他要求

1、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承诺指派至少1人专门为此项目服务,其必须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聘用或劳务合同,且在此项服务未终止或完成前未经过我方允许,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2、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配备完成本项服务所需要的车辆、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一切物资。

3、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与我方签订保密协议,确保服务成果不外漏。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近一年的纳税证明(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提供(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采购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七)项目报价表(附件1)(含品名、规格、技术参数、单价、总价等)。

(八)项目工作方案。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综合评分法。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排序,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3年2月24日18:00前将纸质版报价材料,密封加盖公章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 安

联系电话:158*****251

地 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广西生态环境厅

附件:

1. 报价表

2.综合评分细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2023年2月22日

关联文件:

标签: 应急预案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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