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专利资助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专利资助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专利资助与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为了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各界开展专利研发,根据区政府办《关于修订<汉台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汉区政办发〔2020〕8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进行2022年度专利资助奖励办理工作,请相关单位与个人按时提交专利资助奖励申请和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一、资助奖励条件
申请资助奖励的专利属于汉台区专利统计范围(以第一申请人的地址为准),符合《办法》中规定的资助奖励范围,并且必须是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二、资助奖励标准
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元、实用新型每件资助500元。
其他奖励资助按照区政府办《关于修订<汉台区专利资助与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汉区政办发〔2020〕8号)标准执行。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申请资助应提交的材料:
1.《汉中市汉台区授权专利资助申请表》(附件1)及电子文档;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及第一页、第二页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提供地址归属于汉台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权人为驻区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区内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的,以单位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单位事业法人证件、机关团体设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专利质押融资资助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得专利质押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申请专利获奖资助的,提供奖项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通过省级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提交《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认定文件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孵化机构申请奖励的,需提供注册企业名单、企业发明专利名单汇总、众创空间或孵化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9.申请专利保护奖励的,需提供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关生效法律文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按顺序装订。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专利请求书、授权书和专利证书中专利权人通讯地址需注明汉台区字样,否则不予受理;
2.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号令)所列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获得的专利不予资助;
3.不属于资助奖励范围的;
4.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5.专利权人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专利权属存在争议的;
6.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已经兑现过的;
7.当年授权的专利,在2023年3月31日前仍未提出资助奖励申请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丽蓉?肖丽萍?联系电话:*******
地点:汉台区民主街252号
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标签: 专利资助与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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