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二次

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二次

窗体顶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数字校园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数字校园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已由中卫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卫发改发[2014]2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自筹,招标人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中卫校区数字校园信息化建设一期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位于新墩路以东,沙坡头大道以南,五馆一中心以西,平安大道以北(宁夏大学中卫校区)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整个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中心机房系统,多媒体电教系统、智能电控系统、7#教学楼标准化考场建设监理。

二标段:校园安防监控系统、校园公共广播系统监理。

招标范围:信息化监理、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还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通信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一、二标段同一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根据宁检会[2010]3号、卫市检联发(2010)01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或投标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15 日至2015年 7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登录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名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必须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和原件到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备案(在中卫公共资源交易网录入本单位信息)并获得登录账号和密码。

4.2报名后的单位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没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承诺书,经核实后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结果公示后在公示期内,无高利贷借贷行为的举报投诉,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实后,按程序办理中标手续;经核实有高利贷借贷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3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卫市启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市区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商贸城35-01

联系人:王毅 联系人:李楠、钱晶

电 话:****-******* 电 话:****-*******

2015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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