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村污染治理成效跟踪评估与监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上海市农村污染治理成效跟踪评估与监管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上海市农村污染治理成效跟踪评估与监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7: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上海市农村污染治理成效跟踪评估与监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2**********-********

项目名称:上海市农村污染治理成效跟踪评估与监管

预算编号:0023-********

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农村污染治理成效跟踪评估与监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生态环境部等印发的《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修订)》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聚焦农村环境整治、农村河道水质反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对上海市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跟踪评估和优化监管机制的研究,切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取得实效,保障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顺利实施。

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3月至12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近三年(从2020年2月22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上完成相关操作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潜在投标人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潜在投标人如决定参与本项目竞争,在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完成相关操作后,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以下简称官网)完成免费注册及在线信息登记。
(1)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首次注册需要提供《供应商注册专用授权函和承诺书》(可从供应商注册页面下载)盖章扫描件,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应当提前准备,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在线信息登记。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可从网站采购公告栏的相应公告中进行在线信息登记流程。若公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领购资料的(资料格式可从公告附件下载),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应当上传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电 话:021-********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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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污染治理 监管 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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