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产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产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产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1)流式细胞仪1台:配置双激光器:蓝色激光(激发波长488nm)和红色激光 (激发波长633nm/635nm/638nm/640nm);(2)微量元素分析仪1台:分析方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体现投标产品型号规格),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招标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供应商采用邮寄形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送达提交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腾讯会议号:171-469-997,参与投标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投标文件,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最高限价:人民币850,000.00元。其中:(1)流式细胞仪:人民币700,000.00元;(2)微量元素分析仪:人民币150,000.00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8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邮箱地址: Lntxj@163.com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通汇支行
账户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婷婷、赵鑫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