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推荐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2月14日,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水利厅联合下发《辽宁省一般湿地的确认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辽宁省一般湿地管理办法(暂行)》,就一般湿地认定以及进一步强化全省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进行部署。要求各市健全湿地分级管理体系,积极推进一般湿地名录公布工作。
二、工作任务
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六米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一般湿地是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和省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
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以三调范围为底板数据,以2年内丰水期遥感影像数据为底图,采用遥感解译技术,确定湿地的名称、总面积、湿地面积、湿地类型、保护范围、地理坐标、保护对象、行政区域、保护方式、土地权属、主管部门等内容。
通过与河流、水库、坑塘、沟渠、自然保护地、水源地,辽宁省及以上野生动植物名录、湿地二调、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林地一张图、矿权、重大项目等数据空间叠加分析,剔除人为活动频繁、生态功能不显著的区域,根据辽宁省一般湿地认定细则,确定义县一般湿地名录与湿地范围。
义县人民政府出具一般湿地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以及相关权利主体同意纳入一般湿地名录管理的证明文件。经锦州市林业草原主管部门会同锦州市自然资源、水行政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确定,经组织湿地保护专家论证或者评估后,由锦州市林业草原主管部门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本行政区域内主流媒体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报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锦州市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在名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辽宁省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三、一般湿地认定标准
(一)面积小于5000公顷,符合湿地特征,具有较强生态功能或水文学作用的单块湿地或多块湿地复合体。
“较强生态功能”指该湿地是所在流域或海岸生态系统维持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正常过程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区域防洪减灾、改善水质、调节小气候等方面发挥较强生态作用。该湿地是一个流域生态和水文过程重要的组分。它在控制水量、洪水控制、控制侵蚀、地下水排泄和补给、防止暴雨、稳定小气候等方面起着较强作用。
(二)市级行政区域内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或特有类型的湿地。
“湿地类型的典型代表”是指湿地在市域内该类型湿地中具有明显优势,能在生态功能上明显体现该类型湿地所具有的自然属性。因采空、沉陷和积水所形成的湿地是采矿沉陷区扰动了区域性地表水和地下水循环而产生了季节性或永久性积水而形成的一种湿地类型。
(三)作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的湿地;
指列入辽宁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及辽宁省“三有”动物名录的物种。
(四)2000只以上的多种或单种种群总数1‰的水鸟繁殖、越冬、迁徙停歇的湿地;
“单种种群总数”是指该种全世界的种群数量。
(五)集中分布着具有代表性、稀有性或区域特色植物群落的湿地;
指市级行政区域内分布着具有代表性、稀有性或区域特色植物群落。
(六)具有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历史文化、生态旅游价值的湿地。
该湿地通过提供水源、食物、燃料、原料及调节气候,对维持当地社区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影响。当地社区居民的科研、教育、旅游、放牧、供水、采集及渔业生产等传统生活和生产方式,与湿地维持正常功能高度相关,能够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
四、 工作内容
(一) 资料搜集与数据预处理 。
按照项目的要求、一般湿地的认定不应带入人为矛盾,收集河流、水库、坑塘、沟渠、自然保护地、水源地,辽宁省及以上野生动植物名录、湿地二调、国土三调、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林地一张图、矿权、重大项目等相关资料数据,涉及发改、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以国土三调数据和国土变更数据为底图,严格落实行政、水利局等界线,通过坐标转换、投影换带,空间校正、裁剪镶嵌,融合,相交等地理处理,将所有收集的资料纳入统一CSCS2000地理框架中,形成锦州义县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确认项目的基础数据。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义县的部分地区可能出现静态管理,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资料收集及数据预处理工作至少由2名工程师共同完成,时间至少需要8天,直至资料收集完整、数据处理完成为止。
(二)湿地范围遥感解译
采用以遥感(RS)为主、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为辅的“3S”技术。通过遥感解译获取湿地型、面积、分布(行政区、中心点坐标)等信息。以三调数据为本地数据,以收集的河流、水库、坑塘、沟渠、自然保护地、水源地,辽宁省及以上野生动植物名录、湿地二调、国土三调、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林地一张图、矿权、重大项目等资料为参考,叠加2年内,丰水期的遥感影像,确定湿地范围,细化湿地类型,区分河流水面与滩涂边界,形成义县全县一般湿地范围,义县第一批湿地预计申报13处,其中河流行湿地12处、库塘性湿地1处,遥感解译以单处湿地为单位进行解译 。
(三)野外调查
采用以遥感(RS)为主、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为辅的“3S技术。即通过遥感解译获取湿地型、面积、分布(行政区、中心点坐标)、平均海拔、植被类型及其面积、所属三级流域等信息。通过野外调查、现地访问和收集最新资料获取水源补给状况、主要优势植物种、土地所有权、保护管理状况等数据。在多云多雾的山区,如无法获取清晰的遥感影像数据,则应通过实地调查来完成。主要调查内容如下:
1、湿地斑块名称:根据现有的湿地斑块名称或地形图上就近的自然地物、居民点等进行命名。
2、湿地斑块序号:按照湿地斑块在湿地区中的顺序进行填写。
3、所属湿地区名称:根据己有的湿地区名称填写。
4、湿地区编码:根据湿地编码的相关规定进行填写。
5、湿地型:按照湿地分类的要求,分34型进行填写。
6、湿地面积(公顷):直接填写遥感影像解译的湿地斑块的面积数据。
7、湿地分布:分行政区和中心点地理坐标填写。
8、平均海拔(米):填写湿地斑块的平均海拔。
9、所属流域:按照全国一、二、三级流域的分类,填写到三级流域。
10、河流湿地:需填写河流级别。
11、植被类型及面积(公顷):以遥感解译为主,配合野外现地调查验证。
12、水源补给状况:按照地表径流补给、大气降水补给、地下水补给、人工补给、综合补给5个类型填写。
13、近海与海岸湿地:需填写潮汐类型、盐度(%)和水温(℃)。
14、土地所有权:分国有和集体所有。
15、主要优势植物种:填写野外调查到的主要优势植物种。
16、湿地斑块区划因子:根据湿地斑块区划原则填写划分湿地斑块的因子。
17、保护管理状况:包括已采取的保护管理措施,是否建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湿地公园。
根据义县湿地二调数据、国土三调和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义县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确认13处,其中河流型湿地12处、库塘性湿地1处,湿地面积为2680公顷。为保证湿地范围准确,需要对以上区域开展野外调查。
(四)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及数据入库
按照辽宁省一般湿地公示的要求,构建义县一般湿地数据库1套,类型为个人地理数据库,数据库包含两项内容,分别为义县湿地公示名录和义县湿地矢量数据,其中义县湿地公示名录中包含湿地名称、湿地类型、湿地面积、湿地范围、所在行政区域、保护对象、保护方式等,义县湿地矢量数据是与公示表对应的数据范围。在数据库构建时,综合考虑义县县域分带问题,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分带标准,进行定义数学基础和椭球参数。
(五)专题图制作
按照要求,完成义县湿地范围专题图制作,义县本次申报一般湿地13处,以单个一般湿地认定范围为基本单元,叠加义县最新遥感影像,形成义县一般湿地专题图13幅。分别以义县行政区划和遥感影像为底图,编制义县一般湿地分布图2套。
(六)成果报告编制
编制项目成果报告1套,报告中需要包含自然资源概况、工作依据、工作方法、主要工作流程、湿地分布规律、划定结论等内容,同时包含必要的附图、附表。
五、实物工作量
(一) 资料搜集与数据预处理 。
资料收集涉及发改、林草、水利、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主要收集河流、水库、坑塘、沟渠、自然保护地、水源地,辽宁省及以上野生动植物名录、湿地二调、国土三调、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林地一张图、矿权、重大项目等资料数据。
数据预处理是收集的资料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类型不一,特别是图件类,受资料格式、地理框架、坐标投影、幅宽大小等因素影响,无法进行空间叠加分析,故需要将所收集的资料同意纳入CGCS2000地理框架下使用。
(二)湿地范围遥感解译
义县幅员辽阔,河流、水库、坑塘、滩涂甚多,为了准确确定一般湿地认定名录,需要采用以遥感(RS)为主、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为辅的“3S”技术。通过遥感解译获取湿地型、面积、分布(行政区、中心点坐标)等信息。以三调数据为本地数据,以收集的河流、水库、坑塘、沟渠、自然保护地、水源地,辽宁省及以上野生动植物名录、湿地二调、国土三调、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林地一张图、矿权、重大项目等资料为参考,叠加2年内丰水期的遥感影像,确定湿地的名称、总面积、湿地面积、湿地类型、保护范围、地理坐标、保护对象、行政区域、保护方式、土地权属、主管部门等内容,形成义县一般湿地认定名录和一般湿地范围数据。
(三)野外调查
采用以遥感(RS)为主、地理信息系统(GIS)和全球定位系统(GPS)为辅的“3S技术。即通过遥感解译获取湿地型、面积、分布(行政区、中心点坐标)、平均海拔、植被类型及其面积、所属三级流域等信息。通过野外调查、现地访问和收集最新资料获取水源补给状况、主要优势植物种、土地所有权、保护管理状况等数据。在多云多雾的山区,如无法获取清晰的遥感影像数据,则应通过实地调查来完成。
(四)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入库
按照辽宁省一般湿地公示的要求,构建义县一般湿地数据库,数据库为个人地理数据库,数据库包含两项内容,分别为义县湿地公示名录和义县湿地矢量数据库,其中义县湿地公示名录中包含湿地的名称、总面积、湿地面积、湿地类型、保护范围、地理坐标、保护对象、行政区域、保护方式、土地权属、主管部门等内容。
(五)专题图制作
按照要求,完成义县湿地范围专题图制作,以遥感影像为底图,以单个义县一般湿地认定范围为基本单元,叠加义县行政区划数据,形成义县一般湿地专题图。
(六)成果报告编制
编制项目成果报告1套,报告中需要包含自然资源概况、工作依据、工作方法、主要工作流程、湿地分布规律、划定结论等内容,同时包含必要的附图、附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的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