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20:5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公养〔2022〕112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3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安全监测技术服务项目主要涉及启东、如东、海门、海安、如皋五个县区共27座桥梁的安全监测技术服务。桥梁具体信息见下表。
2.2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三个合同段,即2023QLAQJC01、2023QLAQJC02、2023QLAQJC03合同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2023QLAQJC01合同段
序号 | 县市区 | 桥名 | 中心桩号 | 跨越地物 | 上部结构类型 | 跨径组合 |
1 | 启东 | S356头兴港大桥 | K29+050 | 汇吕线 | 变截面连续箱梁 | 1*28+1*46+1*28 |
2 | 启东 | S255通启运河桥 | K22+665 | 通启运河 | 空心板梁 | 1*20+1*25+1*20 |
3 | 如东 | G328掘苴河桥 | K129+303 | 掘苴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6*25 |
4 | 如东 | G328环东河桥 | K130+721 | 环东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5*25 |
5 | 如东 | G228跨港大桥 | K3253+435 | 栟茶运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5*30 |
6 | 海门 | G228大新桥 | K3366+608 | 大新河 | I形梁 | 3*16 |
7 | 启东 | G228灯杆港桥(右线) | K3381+238 | 灯杆港河 | 刚架拱 | 1*32.15 |
8 | 启东 | G228宽心河桥(左线) | K3382+097 | 宽心河 | 双曲拱 | 1*21 |
G228宽心河桥(右线) | 刚架拱 | 1*22.09 | ||||
9 | 启东 | G228革命河桥(右线) | K3383+478 | 革命河 | T梁 | 1*16 |
10 | 启东 | G228中心村桥(左线) | K3385+242 | 漫河 | 双曲拱 | 1*17 |
G228中心村桥(右线) | T梁 | 1*16 | ||||
11 | 启东 | G228撑架桥 | K3386+224 | 三和港南段 | 空心板梁 | 1*13+1*6.8+1*13+1*6.8+1*13 |
12 | 启东 | G345七效河桥(右线) | K9+226 | 七效河 | 刚架拱 | 1*20 |
2023QLAQJC02合同段
序号 | 县市区 | 桥名 | 中心桩号 | 跨越地物 | 上部结构类型 | 跨径组合 |
1 | 海安 | G328如海运河大桥 | K206+936 | 连申线 | 装配式组合箱梁+变截面连续箱梁 | 4*30+50+85+54+5*30+4*30+30+40+30 |
2 | 如东 | G228蠙西大桥 | K3290+674 | 如泰运河 | 空心板梁+变截面连续刚构桥 | 4*25+3*25+(40+70+40)+25 |
3 | 海安 | G328老通扬运河1大桥 | K220+480 | 老通扬运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3*35 |
4 | 海安 | G228北凌河北支线桥 | K3237+183 | 垦区中心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7*25 |
5 | 海安 | G228凌港河中桥 | K3238+287 | 公路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3*25 |
6 | 海安 | G228环港北河大桥 | K3235+623 | 环港北河 | 空心板梁 | 6*20 |
2023QLAQJC03合同段
序号 | 县市区 | 桥名 | 中心桩号 | 跨越地物 | 上部结构类型 | 跨径组合 |
1 | 如东 | G328洋口港大桥 | K118+339 | 洋口运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变截面连续箱梁 | 3*25+4*25+50+80+50+4*25+3*25 |
2 | 如皋 | S356碾砣港桥 | K144+581 | 碾陀港 | 空心板梁 | 4*20+5*30+4*20 |
3 | 如皋 | S356引河大桥 | K155+264 | 引河 | 空心板梁 | 11*20+17.473+20+5*30+5*20 |
4 | 如东 | S355四贯河桥 | K4+302 | 四贯河 | 空心板梁 | 2*20+25+2*20 |
5 | 如东 | S355掘苴河桥 | K14+398 | 掘苴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11*30 |
6 | 如东 | S225栟茶运河大桥 | K6+370 | 栟茶运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5*30 |
7 | 如皋 | G204如港公路分离立交 | K778+700 | 如港公路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19*30 |
8 | 如东 | G228北凌河南支线桥 | K3239+144 | 北凌河 | 装配式组合箱梁 | 7*25 |
9 | 如皋 | G345焦港大桥 | K185+265 | 连申线 | 系杆拱+空心板梁 | 8*20+1*82+8*20 |
2.2.2招标范围
对各合同段内桥梁的主桥结构进行安全监测,主要包括:安全监测软硬件系统设计(参照《公路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江苏省普通干线公路桥梁监测实施指南》《江苏省普通国省道桥梁轻量化监测系统建设指南》等文件)与实施、实时竖向挠度监测、间断线形监测、关键截面应变及温度监测、梁端纵向变形监测、结构振动监测、既有裂缝监测、车辆荷载监测、横向位移实时监测、人工定期检查(包括:桥面系构造的检查、上部结构主梁的检查、支座的检查、桥墩与基础的检查等)、第1年数据分析维护期(软硬件系统的维护、人工检查和数据维护分析评估)、5年的软硬件系统质保期(前2年免费)等。监测测点数量及其他要求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S356头兴港大桥、G328如海运河大桥、G228蠙西大桥和G328洋口港大桥动态称重系统具有车牌抓拍功能,单车道传感器不少于三道;G345焦港大桥升级治超标准后的动态称重系统(含称重检测设备、车牌识别及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信息发布设备等)需满足《公路运输车辆动态称重系统技术规范》(DB32/T 3314-2017)及《公路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技术规范》(JTG/T 4320-2022)的有关要求,并将治超数据对接至执法部门。
监测系统能本地独立存储和共享监测数据,需将数据对接至省新版桥梁监测系统,并能把监测数据同步整合到我中心的辅助决策系统中。
2.3计划服务期:
(1)安全监测软硬件系统设计、建设和试运行: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建设,2023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系统试运行(标准化监测系统试运行不低于3个月)。结构安全监测施工图设计须上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数据分析维护期(软硬件系统运行维护、人工检查和数据维护分析评估):1年(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软硬件系统质保期:5年(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其中前2年免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B、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完成本项目监测系统位移、应变等指标的检测工作:具有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投标人若不具备上述资质则应将监测系统现场的实施工作分包给具有上述资质的单位实施,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单位资质、计量认证证书、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2)业绩要求:
2023QLAQJC01合同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已运行桥梁(主跨≥50m的连续梁桥)健康监测项目或安全监测项目。
2023QLAQJC02、2023QLAQJC03合同段: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已运行桥梁(主跨≥80m的连续梁桥)健康监测项目或安全监测项目。
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4)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要求:
2023QLAQJC01合同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运行桥梁(主跨≥50m的连续梁桥)的健康监测项目或安全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运行桥梁(主跨≥50m的连续梁桥)的健康监测项目或安全监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023QLAQJC02、2023QLAQJC03合同段: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运行桥梁(主跨≥80m的连续梁桥)的健康监测项目或安全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运行桥梁(主跨≥80m的连续梁桥)的健康监测项目或安全监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023QLAQJC01、2023QLAQJC02、2023QLAQJC03合同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2年9月~11月或2022年10月~12月或2022年11月~2023年1月或2022年12月~2023年2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d、若因疫情期间免征导致无法出具缴纳证明的,则本表后应附有权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扫描件和可网络查询的链接。
(5)其它要求
在系统建设期间,需为本项目配备除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外的至少1个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须持有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投标报表编制时必须填报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可以不具体填报,但必须按投标文件格式对安全管理员的数量、证书等作出书面承诺。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有对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的评分内容。
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合同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其中1个合同段。若投标人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且均排名第一时,则只能推荐为限价金额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下同)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
联 系 人:荣慧
电 话:0513-********
传 真:0513-********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系人:邱海峰、南文秀
邮编:******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30,解密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9:30至10:3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若到现场开标地点参加第一个信封开标解密,则请到场人员携带好有效身份证明(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或苏康码)、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请各投标人提前作好解密准备工作)到达开标现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开标及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8.2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腾讯会议软件中会议号为:*********。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5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投标人更新的备案资料,在通过审核后,需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请投标人及时提交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举行。
二○二三年二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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