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载7.1米巡逻艇(二艘)
1、概述
巡逻艇需采用成熟的渔政执法艇和满足渔政执法要求的船载艇艇型,设计方案性能优异。舱室布置功能齐全,科学合理。充分满足执法、巡逻,帮靠、储存、维修等方面的需求。同时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满足CCS船级社和海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布置、结构设计合理,质量安全可靠。
1.1、 巡逻艇设计依据的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其修改通报。
(2)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及其修改通报
(3)满足所有生效并执行的国家规定最新版本的规范、规则及标准的要求(包括环境要求、污水排放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1.2、 用途
主要用于渔政执法、相关水域巡逻、警戒
2、主要技术参数
2.1、基本技术参数
总长(不包含所有突出物和附件) | 7100毫米 |
水线长 | 6350毫米-6400毫米 |
型宽 | 2400毫米-2500毫米 |
型深 | 1300毫米-1350毫米 |
设计吃水 | 约420毫米 |
满载排水量 | ~2900公斤 |
油箱 | ≥200升 |
最大航速 | ≥30节 |
巡航航速 | 20节 |
定员 | 6人(2名船员+4名乘员) |
续航力(巡航航速) | ≥80海里 |
2.2、航速与续航力
在0-1级海况,满载排水量状态下最大航速需不小于30节,以巡航航速20节航速航行时续航力不低于80海里。
2.3、稳性
稳性需满足《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中对于稳性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稳性计算报告书。
2.4、适航性
巡逻艇需满足在额定荷载状态下进出港均有良好的适航性。
3、主船体部分
3.1、总布置
巡逻艇总布置设计需布置合理、乘员舒适、操作方便、系统可靠、方便维修的原则进行设计。所选用的机电设备要求性能优良、使用方便、工作可靠的原则进行设计。
巡逻艇自艏至艉依次为艏尖舱、船员舱和机舱。主甲板上设有甲板室(驾驶室),甲板室前部右舷设有控制台,控制台上设主机遥控设备、主机监控设备、磁罗经、多功能显示屏、各种仪表、报警系统、电气控制开关等。控制台下部设有储物柜等。
甲板室顶棚上部设有桅杆(可自动放下立起)及各种航行、信号灯具、桅杆上布置雷达天线,北斗卫星导航天线和AIS天线、VHF天线、国旗旗杆,长排警灯及电笛等。
巡逻艇需设有六个起重平衡吊点,并提供六根吊带。巡逻艇外部设有两个拖拽点稳固巡逻艇。
3.2、船体结构
巡逻艇需采用纵骨架式结构。船体板厚及结构件尺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其修改通报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同时满足船体结构震动的控制要求。
3.2.1、船体材料
巡逻艇艇体板材和型材需有船级社的型式认可证书,焊接材料选用铝合金焊丝,满足高速艇对于船艇结构的要求。
3.2.2、建造工艺
船厂需编制建造工艺大纲和建造质量标准。并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督管理。
3.2.3、绝缘保护
船上所有的设备、管件、不同材质的舾装件与铝合金船体或铝合金甲板室接触处需要进行有效的绝缘保护处理。例如:增加胶皮或尼龙垫片等。
4、 锚泊设备
巡逻艇在艏艉两舷适当位置需各设置2个铝合金强力揽桩,焊接在铝合金甲板上,同时配置系泊缆绳和碰球等系泊设备。
5、发动机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额定功率:220.5kW
额定转速:3500rpm/min
冲程:110mm
缸径:103mm
排量:3.67L
进气方式:增压后冷式
齿轮箱减速比:1.76:1
调速器:电子
重量:663Kg±100kg
6、通风系统
燃油存储舱室采用自然通风通过空气管透气。
7、操控台:
操控台上布置必要的操纵和显示设备。主要包括:多功能通导显示屏、主机操控显示系统1套、磁罗经1个、甚高频电话(VHF)1个、AIS海上自动识别系统1个、电气开关板1套。
8、通导和无线电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多功能显示器 | 1 |
2 | 雷达 | 1 |
3 |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 1 |
4 | 测深/探头 | 1 |
5 | AIS | 1 |
6 | 甚高频(VHF) | 1 |
7 | 磁罗经 | 1 |
8 | 莫尔斯信号灯 | 1 |
9 | 探照灯(搜救用) | 1 |
9、消防设备
按规范要求配置消防设备。
机舱内设置1只 2kgCO2灭火器及2具适合于扑灭油类火灾的手提式灭火器;机舱外设置1具适合于扑灭油类火灾的手提式灭火器。
驾驶室内设置3只容量不应小于2A/55B的干粉灭火器;
巡逻艇还应设置1只带有适当长度绳子的消防水桶。
10、救生设备
巡逻艇按规范要求配备如下救生设备
配备2只手持红色烟火信号和2只手持或浮式橙色烟雾信号,1只带救生浮索的救生圈,6件救生衣及1件儿童救生衣。
船载6.8米巡逻艇(一艘)
1、概述
巡逻艇需采用成熟的渔政执法艇和满足渔政执法要求的船载艇艇型,设计方案性能优异。舱室布置功能齐全,科学合理。充分满足执法、巡逻,帮靠、储存、维修等方面的需求。同时满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满足CCS船级社和海事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布置、结构设计合理,质量安全可靠。
1.1、巡逻艇设计依据的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其修改通报。
(2)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及其修改通报
(3)满足所有生效并执行的国家规定最新版本的规范、规则及标准的要求(包括环境要求、污水排放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1.2、用途
主要用于渔政执法、相关水域巡逻、警戒
2、主要技术参数
2.1、基本技术参数
总长(包含所有突出物和附件) | 6800毫米 |
水线长 | 6150毫米—6200毫米 |
型宽 | 2180毫米—2220毫米 |
型深 | 1280毫米—1320毫米 |
设计吃水 | 约480毫米 |
满载排水量 | 2600公斤 |
油箱 | ≥200升 |
最大航速 | ≥30节 |
巡航航速 | 20节 |
乘员 | 6人(2名船员+4名乘员) |
续航力(巡航航速) | ≥80海里 |
2.2、航速与续航力
在0-1级海况,满载排水量状态下最大航速不小于30节,以巡航航速20节航速航行时续航力不低于80海里。
2.3、稳性
稳性满足《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中对于稳性的相关要求。并提供稳性计算报告书。
2.4、适航性
巡逻艇需满足在额定荷载状态下进出港均有良好的适航性。
3、主船体部分
3.1、总布置
巡逻艇总布置设计满足布置合理、乘员舒适、操作方便、系统可靠、方便维修的原则进行设计。所选用的机电设备要求性能优良、使用方便、工作可靠的原则进行设计。
巡逻艇自艏至艉依次为艏尖舱、船员舱和机舱。主甲板上设有甲板室(驾驶室),甲板室前部右舷设有控制台,控制台上设主机遥控设备、主机监控设备、磁罗经、多功能显示屏、各种仪表、报警系统、电气控制开关等。控制台下部设有储物柜等。
甲板室顶棚(罗经甲板)上部设有桅杆(可自动放下立起)及各种航行、信号灯具、桅杆上布置雷达天线,北斗卫星导航天线和AIS天线、VHF天线、国旗旗杆,长排警灯及电笛等。
巡逻艇外部设有两个拖拽点稳固巡逻艇。
3.2、船体结构
巡逻艇需采用纵骨架式结构。船体板厚及结构件尺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沿海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6)及其修改通报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同时满足船体结构震动的控制要求。
3.2.1、船体材料
巡逻艇艇体板材和型材需有船级社的型式认可证书,焊接材料选用铝合金焊丝,满足高速艇对于船艇结构的要求。
3.2.2、建造工艺
船厂需编制建造工艺大纲和建造质量标准。并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过程控制和质量监督管理。
3.2.3、绝缘保护
船上所有的设备、管件、不同材质的舾装件与铝合金船体或铝合金甲板室接触处需要进行有效的绝缘保护处理。例如:增加胶皮或尼龙垫片等。
4、锚泊设备
巡逻艇在艏艉两舷适当位置各设置2个铝合金强力揽桩,焊接在铝合金甲板上,同时配置系泊缆绳和碰球等系泊设备。
5、发动机主要技术参数如下:
额定功率:220.5kW
额定转速:3500rpm/min
冲程:110mm
缸径:103mm
排量:3.67L
进气方式:增压后冷式
齿轮箱减速比:1.76:1
调速器:电子
重量:663Kg±100kg
6、通风系统
燃油存储舱室采用自然通风通过空气管透气。
7、操控台
操控台上布置必要的操纵和显示设备。主要包括:多功能通导显示屏、主机操控显示系统1套、磁罗经1个、甚高频电话(VHF)1个、AIS海上自动识别系统1个、电气开关板1套。
8、通导和无线电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多功能显示器 | 1 |
2 | 雷达 | 1 |
3 |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 1 |
4 | 测深/探头 | 1 |
5 | AIS | 1 |
6 | 甚高频(VHF) | 1 |
7 | 磁罗经 | 1 |
8 | 莫尔斯信号灯 | 1 |
9 | 探照灯(搜救用) | 1 |
9、消防设备
按规范要求配置如下消防设备。
机舱内设置1只容量 2kgCO2灭火器及2具适合于扑灭油类火灾的手提式灭火器;机舱外设置1具适合于扑灭油类火灾的手提式灭火器。
驾驶室内设置3只容量不应小于2A/55B的干粉灭火器;
巡逻艇还设置1只带有适当长度绳子的消防水桶。
10、救生设备
巡逻艇按规范要求配备如下救生设备
配备2只手持红色烟火信号和2只手持或浮式橙色烟雾信号,1只带救生浮索的救生圈,6件救生衣及1件儿童救生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具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现行法规、规范设计的船舶建造资质及船舶生产认可证书; 3.3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4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