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鹤岭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含农业大棚)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雨湖区鹤岭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含农业大棚)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含农业大棚)总承包(EPC)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2-12-21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含农业大棚)

    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含农业大棚)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湘潭市雨湖区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湘潭市雨湖区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鹤岭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含农业大棚)总承包(EPC);

    2.2 项目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2.3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60MW农光互补项目(含农业大棚),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境内,区域总面积约1100亩,初步规划建设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1MWp,交流侧并网容量为60MW。项目中心坐标为27.973N,112.824E。湘潭市属于长株潭地区核心地区,建设场址处不涉及耕地、林地、生态红线及省级以上保护区。场址地貌为桑树养殖基地,用地性质为果园用地,属于一般性农业用地,拟采用农光互补方式进行开发。

    本项目交流侧拟规划装机容量60MW,直流侧装机容量71MWp,储能电站容量为装机容量的5%/2小时。工程拟选用******块550Wp的单晶单玻太阳能电池组件。本工程共设18个3.95MWp的光伏发电单元,采用农业大棚屋顶铺设固定方式。光伏发电单元主要由光伏阵列、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组成。本项目拟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和1座储能电站(预留二期接入条件), 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当地电网的变电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电网的批复意见为准,工程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2.4 工程概算投资:湘潭市雨湖区鹤岭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投资为*****万元。

    2.5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2023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满足招标文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审查;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8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场区:勘察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光伏支架基础施工及防腐,箱逆变基础施工、场区集电线路,场区围栏,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农业大棚的设计、深化设计、材料采购及施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项目备案后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电网的接入批复性文件办理等)

    (2)场区内新建110kV升压站1座和储能电站1座(从60MW无障碍扩容到120MW):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场内道路、综合楼、站区围墙、防雷接地、消防设备的配置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按照湖南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集中式光伏安装标准化建设的规范完成电站内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预留远期通过电力专线将光伏电站的远控信号传递至位于湘潭的集中控制中心条件,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及备案、技术监督检查及验收、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达标投产。(含受电、并网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办理等)

    (3)新建110kV外送线路(从60MW无障碍扩容到120MW):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供货、场地平整、防雷接地等附属工程,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按照国网湖南电力公司外线工程建设的规范建设完成,同时完成线路沿途的安全标志、设备设施标牌、安全标线等的制作及安装,完成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施工。

    (4)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到货检验、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所有性能测试、保护定值提供、并网性能检测、新能源场站涉网试验(主要包括电能质量测试、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测试、无功/电压控制能力测试、无功补偿装置并网性能测试、惯量响应和一次调频测试、场站建模与模型验证、故障穿越能力仿真验证、电压、频率适应性能力验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的其他测试、以及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桩基拉拔试验、组件检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及调试等。所有设备(含光伏组件及逆变器由发标人指定品牌)及材料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5)完成项目的专项申报、实施、评价和验收(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复垦、安全性评价、档案验收、达标投产验收、职业健康、升压站电磁辐射、供电等)和性能测试(系统效率、有功、无功及电能质量测试等)工作。

    (6)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相关道路(进场道路、进站道路(含桥梁)、场内道路、站内道路、检修通道、临时道路)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工作;景观、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与工程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工程项目;施工供水、供电的设计和施工。

    (7)负责工程所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树木砍伐补偿、临时施工占地赔偿;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所需全部证照。包括项目建设及办证过程中的所有规费,如土地复垦押金、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措施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地费、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出让金等所有规费。

    (8)投标人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地方协调工作,建设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和主动协调当地资源。(不限于任何原因引起的村民阻工、地方政府协调等)。

    (9)负责设备堆场租地,按招标人文明施工总策划的有关要求负责进行堆场建设、定期维护和退场复垦工作;负责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运输、转运、二次倒运、保管工作,并做好设备管理台账。

    (10)光伏区外集电线路用地及通道清理、场外临时道路修建和维护、其他临时土地租赁等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自行解决施工期间所有临建设施场所的选址工作,包括材料堆放加工场地、砼搅拌站(若自建)等临时占地,并自行办理临建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风险自担;投标人不能以此作为影响整体施工进度的理由。投标人必须配备专职协调人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及费用补偿,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阻工问题。以上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工程报价内。

    (11)投标人所供设备均应满足国网湖南电力公司的技术要求和并网要求,负责所供设备与电网调度、通信等部门所有接入工作的沟通及协调,投标人报价包含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确保成功的投入商业运营。

    (12)本工程包含厂站内部和外部线路送出的施工,其中厂站施工与外送线路工程分界点为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光缆接续盒(升压站内)。出线构架导线挂点往外的材料由负责外线施工的负责,导线引流线及金具往站内部分由负责厂站内施工的负责。升压站内光缆接续盒由负责外线施工的负责供货。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人负责。

    2.9特别提醒事项

    关于工程范围,本工程作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明确约定,否则不论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政策处理、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各项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解除总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关于工期的奖惩要求。(1)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并网发电。延迟完工的,按照16万元/天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若不可抗力因素发生,相应顺延工期。

    (2)若承包人提前完工的,奖励5万元/天(若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承包人在规定的完工时间外完工的不予奖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投标人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 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下同) 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设计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该满足法定要求。

    3.7.1 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3.7.2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含)2家,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

    3.7.3 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至2021年)营业利润为正值,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11根据潭公管办【2018】1 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

    5.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方式或银行电子保函或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

    5.2.1 采取银行转账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222.243.150.80:8090/zlxz/3480.jhtml)。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2.2 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交易电子化平台,在投标截止前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完成投标确认后,进入“我的投标项目”或“缴纳保证金”页面,针对本项目选择“担保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缴纳方式,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2.3 采用保证保险的,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2 年 12月 21日起 (北京时间,下同) 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 ex.jhtml) 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 CA证书。湖南 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 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 。

    6.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 ,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 上发布。

    6.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

    html)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 (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 月16日 9 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 1 号市民之家 南栋二楼)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xiangtan.gov.cn) 进行同步公示。

    9.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雨湖区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五矿尊城盘龙山酒店4楼

    联 系 人:刘磊

    联系电话:173*****336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联 系 人:周银河 周君珊

    电 话:133*****789 0731-********

    邮 箱:*********@qq.com

    采购文件附件:

    鹤岭60MW光伏发电项目方案(定稿).docx

    6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标签: 农业大棚 农光互补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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