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清查、测绘、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清查、测绘、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阳山县土地整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相关人员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HY-CG-QY-2015-002

二、项目名称:2015年阳山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土地清查、测绘、设计与预算编制工作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壹拾肆万捌仟陆佰元整(¥2,148,600元)。

备注:合同价=按照市财政部门审核后中的(土地清查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1-中标下浮率)

四、采购信息:

4.1、采购内容:完成2015年阳山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土地清查、测绘、设计、预算编制工作,测绘面积约4.1736万亩(按实际测绘量)。

4.2、数量:一项。

4.3、完成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工作。

4.4、付款方式:

第一期:在交付土地清查、测绘、设计预算成果后经清远市国土局审查批准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

第二期:其余部分待整个工程项目通过省、市国土局验收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备注:(1)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支付。

(2)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以及土地规划资质乙级(或以上)。

5.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4、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六、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副本;

7.2.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以及土地规划资质乙级(或以上);

7.2.5、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

7.2.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10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10时正。

9.2、开标地点: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0.1、名称:广东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10.2、联系人:冯小姐。

10.3、电话:****-*******

10.4、传真:****-*******

10.5、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6层602室。

十一、采购人信息

11.1、名称:阳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11.2、联系人:黄先生。

11.3、电话:****-*******

11.4、传真:****-*******

10.5、地址: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62号。

十二、监管部门信息

12.1、名称:阳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2、联系人:杨先生。

12.3、电话:****-*******

12.4、传真:****-*******

12.5、地址:阳山县城南行政中心3路财政局5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

13.1、投标人须于2015年7月29日17时30分之前向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3.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3.2.1、户名: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2.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阳山支行;

13.2.3、帐号:4470 0001 0400 13675;

13.3、转账、汇款时请注明“HY-CG-QY-2015-002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 1、本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本项目所投产品属于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指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