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防疫培训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防疫培训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防疫培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0,000.00
最高限价(元):970,000
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中防疫培训项目予以政府采购:
培训对象为全县生猪养殖产业体系及相关工作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生猪标准无公害养殖技术、饲料生产调制、猪病诊断与防治、污染防治、无害化处理、《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
合同履行期限:180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与其采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人员、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等。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1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城街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龙华路佰宏金融大厦6层605室
开户行: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 朝阳银行营业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