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第二年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10%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6.终身维修,质保期外有偿提供配件:不少于5年;
★7.热线支持:提供;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并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故障排除、维修和维护信息。
★8.售后服务网络:提供。
★9.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0.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1.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
二、 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超清3D腹腔镜1套,具体要求如下:
1.内窥镜图像处理装置
★1.1全高清观察效果,1080P输出。
★1.2具有3D观察功能,需连接3D内窥镜,采集图像,立体感强。
1.3主机光源一体化结构设计,紧凑机身自带LED光源。
1.4具有广泛的兼容性,可连接电子镜(电子胆道镜、电子输尿管镜、电子膀胱镜、电子鼻咽喉镜)、摄像头等多镜种,实现双镜联合多镜联合手术。
1.5 具有特殊光检查诊断功能,可进行肿瘤早期诊断及肿瘤边缘定位功能。
1.6 具有自动增益控制 (AGC)、色调调节、白平衡调节、图像冻结功能等。
1.7 具有画中画、影像增强设置(结构强调、轮廓强调)功能。
1.8 LED光源至少4色LED灯泡,自动曝光≥17档,可手动、自动调节亮度。
1.9 具有测光功能、对比度调节功能,对比度至少三级可调。
1.10 LCD触摸屏操控,亮度≥10档可调。
1.11 具有DVI、SDI、Y/C等多种输出端口。
1.12 可连接具有明显减少烟雾功能的内窥镜。
1.13 可进行用户预设,保存≥20名用户。
1.14 系统可升级荧光观察系统。
2.3D腹腔镜
2.1 3D腹腔镜双眼成像原理,配备至少两个CCD。
2.2 一体化设计,可单手操作,使用方便。
2.3 镜子可整体高温高压灭菌,实现安心高效的反复使用。
2.4 具有特殊光检查诊断功能,可进行肿瘤早期诊断及肿瘤边缘定位功能。
2.5 具有免调焦功能,使用方便。
★2.6 先端直径10mm,30°,可提供3D观察,符合大众使用习惯。
2.7 具有3D情况下视野方向旋转功能,并且不影响3D视野观察,实现与传统斜视镜相同的操作性和视野拓展,可全面观察手术区域。
2.8 操作部遥控按钮≥3个,可一键切换2D和3D影像。
3.高清摄像头
3.1 小型轻量化摄像头,重量<300g。
3.2 具有3CMOS传感器,成像单元更小,画质更好。
3.3 具有2倍光学放大,放大图像时不损失图像质量。
3.4 具有特殊光检查诊断功能,可进行肿瘤早期诊断及肿瘤边缘定位功能。
3.5 具有IR观察功能。
3.6 具有电子调焦功能,通过摄像头的按键进行电子调焦,方便单手操作。
3.7 具有电动对焦功能。
3.8 操作部上遥控按钮≥3个,实现荧光模式切换、白平衡、亮度调节等功能。
3.9 摄像头可以高温高压灭菌,实现安心高效的反复使用。
3.10 导光束有效长度≥3m,CF型。
4.胸腹腔内窥镜
★4.1 外径:10mm
★4.2 视向角:30°
4.3 速锁型
★4.4 可高温高压灭菌。
5.医用液晶监视器
5.1 显示器尺寸≥31寸,可支持2D、3D观察方式。
5.2 分辨率:≥1920*1080
5.3 信号输出:可支持3G-SDI、HD-SDI、DVI等
6.气腹机
6.1高速注气:最大流量≥45L/min,具有3档流量设定。
6.2具有正常模式、小腔体模式。
6.3腹部压力控制≥3-25mmHg。
6.4可实现自动排烟功能。
6.5具有至少3种报警功能:过压、管道堵塞、供气不足。
7.高清影像记录系统
7.1.分辨率:≥1920*1080
7.2.可录制高清2D及3D影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2)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3)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需要投标人提供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大连东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6楼606室),如未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因无备份投标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投标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