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青海如意甘肃”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项目(天水市)采购公告
“大美青海如意甘肃”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项目(天水市)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文旅外自采2023-2号
项目名称:“大美青海 如意甘肃”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项目(天水市)
采购方式:议标采购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推介活动以“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为主线,围绕兰西城市群建设、青甘旅游大环线打造等内容,重点宣传推介我省特色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精品旅游线路及产品等,积极搭建文化交流互鉴和旅游客源互送的桥梁,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
(二)整体策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主题理解阐述、活动视觉设计及活动现场演艺、推介、互动环节的服务保障等。
(三)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推广活动人员食宿、会务服务保障、场地保障等。联系和落实活动场地及设备租赁,要求活动举办会场周边交通良好,人流量较大,并提供50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区域,具有承办相关推广活动经验,活动前3日内完成预定。
(四)落实会场设计和现场展示区搭建工作,包括签到区布置、主舞台搭建、视觉背景、推介活动资料袋、氛围营造等配套服务等。活动现场设置我省优秀文创产品、非遗产品、旅游商品等展销区域,根据活动现场实际情况由乙方承担采购、统计、发放工作。
(五)配合做好推介活动的线上线下宣传报道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推介活动结束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2)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须提供须提供2022年起至今任意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需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发布时间
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7日
8:30--18: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均为无效文件。)
地点:青海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5楼513室)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2月28日15:30(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5楼会议室(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来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海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解放路12号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5楼513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971-******* 139*****041
标签: 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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