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丰台镇孙家庄村34个大棚使用权-交易公告
宁河区丰台镇孙家庄村34个大棚使用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09: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孙家庄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丰台镇孙家庄村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丰台镇孙家庄村34个大棚使用权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挂牌价格 | ******.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日光温室大棚23座(配套设施齐全,含卷帘机、棉被、棚膜)、冷棚11座,配备卷帘机52台套,以实际情况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2.办公用房13间;3.蔬菜交易市场一处,占地面积700平方米,配备地磅等设施;4.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备,水、电费等由承包户承担。23座日光温室大棚目前种有原承包方青苗、桃树,如果成交方不是原承包方,村委会将聘请第三方对地上物进行评估,成交方将按照评估价格补偿原承租方,并承担评估费用。成交方承担此项目出租鉴证等相关服务费用。5.承租方成交后,承租方需缴纳承包保证金*****元,转给村委会作为项目保证金保管,作为承租方违约金、合同期满后公共财物修复资金;合同期满后承包费无违约等行为,村委会予以退回(不计息)。6.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随意改变大棚原貌,大棚四周卫生由承包户负责。卫生不合格,不听从管理的,村委会无条件收回。承租方不得从事除农业种植以外的其他活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负盈亏,村集体不负责承租方的任何债权债务。7.合同期满后,村集体有权组织再次出租,延包期满后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租权。8.承租方在承包期内所做基础设施建设在承包期满后不得损毁,无偿交付村委会。9.承租方在承包期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及沟渠改造等各项费用都由承租方承担,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费用。园区沟渠的水须无偿供给本村村民使用。10.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维护园区环境整洁,基础设施良好,有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美化环境。11.合同期内,遇有国家政策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棚室等资产其产权归属宁河区丰台镇孙家庄村委会所有,所涉青苗补助归承包方所有,土地补偿归村委会所有。12.合同期满时(2028年12月31日),承包方需清除棚内种植作物,逾期未清理,视为自愿放弃,无偿转交下任承包方。13.承租方承担此项目出租鉴证等相关服务费用。14.各项条款以合同订立为准,由村集体负责解释。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年满18周岁以上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或组织 (合作社),报名时需提交村委会出具的报名证明。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0013672261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标签: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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