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岔沟采石场年产25万吨石粉招标公告

三岔沟采石场年产25万吨石粉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南白镇三岔沟采石场年产25万吨石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完成,现将有关事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遵义玉德海矿业有限公司拟在南白镇莲花村文村组马鞍山新建南白镇三岔沟采石场年产25万吨石粉项目,矿区采矿权范围面积0.0472km2,设计开采储量364.62万吨,开采规模为25万t/a,矿区服务年限为13.6年,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项目总投资118万元,建设年限8个月。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灰岩矿,根据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于 “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号)第(5)条:划定砂石土禁采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点旅游景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文物古迹所在地等区域开采砂石土;禁止在重要湖泊、水库、河流周边,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禁止在机场、港口、桥梁、隧道、电力设施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
  根据遵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0-2015),砖瓦用泥岩、建筑用灰岩和白云岩及其它辅助原料矿产在2015年末达到3000万吨,可以看出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属于鼓励的矿种。
  本项目位于遵义县南白镇莲花村文村组马鞍山,位于水泊渡水源保护地准保区范围内,接近准保区的边界,距离二级保护区边界1700m,距离库区3300m。建设方已向贵州省环保厅提交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建设项目征求意见表,贵州省环保厅已于2015年4月10日给予回复:原则同意项目选址,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发展规划。
  2、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开采产生的爆破粉尘、破碎粉尘、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排土场和料场产生的扬尘等。
  ①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粉尘无组织排放主要产生在矿石采装、破碎场中的卸料过程、运输等环节及开采区作业扬尘。工业场地应规范化,应建设密闭厂房,将各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运输机等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即可防止雨淋,也可减少粉尘外溢、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同时在破碎机进口处上方设置喷水降尘设施,在砂石破碎前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在筛分机、运输皮带前端设置洒水喷头,减少粉尘产生。排土场、石料堆场安排专人定期洒水降尘,抑制扬尘产生。
  ②有组织粉尘防治措施:设置一套带式除尘设备,风机风量为20000m3/h,在主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粉尘引入袋式除尘器,经处理后粉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器除尘效率应不小于98%。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用水包括采石场降尘用水、浇洒道路、破碎场除尘用水、铲装除尘用水及其它不可估计用水。项目废水主要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
  ①生活污水
  本项目共有职工总数为22人,其中10人在矿区住宿,其他员工为附近村民,均回家食宿。建设方拟租用当地村民房屋作为宿舍及食堂,在项目场地内设置活动板房作为办公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6m3/d(0.046万m3/a),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由于本项目租用的农户原有旱厕,所以宿舍和食堂生活污水排入原有旱厕,办公区设置有一个旱厕,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均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做周边农田、旱地的农肥,不外排,对环境影响甚微。
  ②生产废水及场地淋溶水
  项目场地周边及开采区开采面四周设置雨水排水沟,雨水沿排水沟引入厂区外。生产用水主要是洒水降尘用水,水分随石料的转运而留在石料中,部分蒸发到空气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在场区内较低位置设置沉淀池一个,场地内雨水淋溶水全部引入沉淀池,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矿山在开采工程中爆破、破碎、运输等环节都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噪声值在85~130dB(A)之间。考虑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声的设备,对移动式空压机应在进气口、排气口或是气流通道上加装消声装置,空压机外壳采用隔声罩,此外还可以对空压机采用设备减震装置,尽量减弱噪声向外传播。由于矿区为露天开采,因此不易设置隔声屏障,但可通过加强矿区周围的绿化,利用树林阻隔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破碎机和皮带廊道均设置在厂房内,经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和绿化降噪后,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距离项目最近的村民在项目采场西南面约220m,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降噪措施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到达村民住户处噪声值大大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本项目拟在场地建1个排土场和1个渣场,弃土和废石分开堆放,渣场和排土场上方布置截洪沟,下方要修筑挡土墙,阻住泥砂外溢,防止小块、粉状矿岩受雨水冲刷污染下游。渣场和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必须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危险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坡底严禁人员逗留。排土场必须安排专人规范管理,弃土用于后期矿山生态恢复之用,不得乱堆乱倒。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矿区内设置若干个有盖垃圾桶,用于存放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避免雨水淋溶垃圾而产生垃圾渗滤液。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矿山开采以“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为指导,实行边开采边绿化,应做到项目完工一项,矿区绿化一片;矿路通到哪里,路两旁的树种到哪里;矿山基建临时工程及时恢复;工程项目验收应和绿化工作验收同时进行。矿山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措施是通过人为的措施恢复采矿所占用的土地、破坏的植被,重新建立新的植物群落的过程,建立一个人工生态系统。人工生态系统的重建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确保可操作性。根据项目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和矿区的原有用地性质,本项目矿区可复垦为林业用地或农业用地。矿山企业临近退役前,应及时根据《水土保持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制定生态恢复方案;同时确保资金供给,以补偿和恢复矿山采选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6)风险评价分析及防范措施
  项目爆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根据遵义玉德海矿业有限公司编制的《遵义县南白镇三岔沟采石场(矿区调整)安全预评价报告》(2014.8):本项目矿山的爆破作业均外包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爆破队伍承担,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自由面的安全距离300m,其他方向的安全距离是200m,通过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可以确保周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距离开采面爆破中心300m范围内有4户居住户,本次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必须与这4户居住户签订搬迁、租赁协议及安全协议。采场内的相关采矿设施、设备位于爆破危害范围之内,矿山爆破作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或实际设计设置警戒区。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均应撤出至安全地带,采场内的采矿设施、设备均应做好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放炮前要落实专人对周边300m范围内的村民住户进行确认,实施定点定人警戒并应在醒目位置公告放炮时间,确保矿山周边人员安全。
  三、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污染防治措施技术上可靠、有效,经济上合理、可行;生产工艺、设备及其他指标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绝大多数被调查公众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充分考虑环评提出的要求后,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对项目开发所持的态度。
  公众参与方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的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者打电话发表对本工程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的10天。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遵义玉德海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工 联系方式:186*****703
  评价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87*****675 邮箱:********9@qq.com">********9@qq.com

                                    遵义玉德海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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