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钻探泥浆分公司2023-2025年油基钻井液处理剂委托加工项目

渤海钻探泥浆分公司2023-2025年油基钻井液处理剂委托加工项目

渤海钻探泥浆分公司2023-2025年油基钻井液处理剂委托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泥浆分公司2023-2025年油基钻井液处理剂委托加工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0223-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新疆、青海等市场施工高难度风险探井,钻井液研发中心对此进行了油基钻井液体系配方评价,评价结果表明,采用自主研发产品形成的油基钻井液(BH-OBM)体系性能优于采用采购产品形成的体系性能,同样配方中,自主研发产品形成的体系高温滚动后性能更稳定。为保证风险探井顺利施工,需要对油基钻井液(BH-OBM)体系主要的自主研发产品进行委托加工生产,以达到目标市场施工高难度风险探井施工要求。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油基钻井液处理剂委托加工。本项目估算金额265.67万元,不包含增值税,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

(一)服务(技术)标准

加工产品符合以下标准:油基钻井液用主乳化剂 聚酰胺BZ-OPE(Q/12SYBHZT 1003-2022)、油基钻井液用辅助乳化剂 酰胺基胺BZ-OSE(Q/12SYBHZT 1004-2022)、油基钻井液用流型调节剂 聚酰胺BZ-ORM(Q/12SYBHZT 1005-2022),具体技术指标以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备案为准https://www.qybz.org.cn/。

(二)服务要求

投标人作业现场必须满足当地安监部门、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以及渤海钻探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要求。严格按照招标人技术指令进行生产,并满足产品包装、暂存、装卸、数量等要求。

1.设备要求

由投标人负责提供能满足产品生产要求的加工设备及场地,并确保加工设备运转情况达到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拥有可直接反应制备脂肪酸酯、脂肪酸酰胺(BZ-OPE、BZ-OSE、BZ-ORM)等成套生产设备。加工能力不低于9吨/日。所需加工设备及条件如下:

设备要求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备注

1

反应釜

2

配备控温装置的不锈钢反应釜,容积3-5m3,耐酸碱,耐温200℃及以上。(提供设备照片)

主要设备

2

加热装置

1

配备能加热指定温度(160℃以上)的装置。(提供设备照片)

3

加料泵

2

可泵送高粘度液体原材料。(提供设备照片)

主要设备

4

混料罐

1

10m3以上,具有搅拌器。(提供设备照片)

5

活性炭除尘装置

1

能有效的吸附加热过程中产生的蒸汽。(提供设备照片)

主要设备

6

叉车

1

3吨、3m,带桶夹。(提供设备照片、铭牌)

7

暖房

1

30㎡,冬天温度可维持在30℃以上。(提供设备照片)

8

负压蒸馏装置

1

能够将反应釜出水进行冷却计量。(提供设备照片)

9

尾气处理装置

1

能够将反应尾气进行环保处理。(提供设备照片)

2.加工工艺流程

(1)生产准备:原料入厂。检查并及时清理设备,保证设备电器元件及线路的完好。作业时合理穿戴劳保护具,注意机械伤害,人员摔伤。

(2)生产反应:按招标人技术人员的指令进行加工生产。原材料通过加料泵进入反应釜,经过加热装置高温反应(120℃-140℃恒温反应3-4h),利用活性炭除尘装置吸附加热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反应完成后进入混料罐与其他原材料进一步充分混合完成全部生产反应(120℃恒温反应2-3h),成品灌装后用叉车运送至中标企业库房暂存。作业时注意开启引风装置,合理穿戴劳保护具,及时清理洒落物料,防止打滑,人员摔伤。

(3)成品出料:将成品装包装桶中,定量包装,包装质量必须符合规定重量,码放整齐,标识清楚,包装整洁。及时清理设备,打扫生产区域卫生。

(4)包装和标识要求:液体桶装材料的包装要求:180公斤不生锈铁桶包装,净重180kg±1kg。回收利用90%的白油、妥尔油材料桶(妥尔油按180公斤/桶、白油按170公斤/桶计算)。为补救包装物在使用过程中破损,投标人有义务根据招标人需要提供加工物包装作为替换包装。其中小于等于标的物数量10%的免费提供,超出部分招标人支付成本价。

标识要求:桶身按指定要求喷涂或粘帖产品及安全标识和合格证。

(5)人员要求

至少配备熟练使用整套设备的1名管理人员、3名工人。

(6)因设备及人员操作等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以及任何设备事故、人员伤害、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问题,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7)责任界定

责任界定表

序号

项目

要求

招标人责任

招标人付费

投标人责任

投标人付费

1

设备

见设备要求

2

人员及劳动保护

熟练工,劳动保护用品

3

生产场地及安全环保设施

4

生产现场临时仓储和保管

5

原材料

6

检测

7

运输

7.1

原材料从招标人库房到投标人库房

7.2

成品从投标人库房到招标人库房

8

装卸

8.1

投标人库房

8.2

招标人库房

9

包装

180公斤不生锈铁桶包装,净重180kg±1kg。桶身按指定要求喷涂或粘帖产品标识、安全标识及合格证等。

10

废弃物处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废液、废渣、生活垃圾等处理。

11

生产作业现场、原材料存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环保事件

(三)质量保证

对于因招标人改变、完善生产技术或因招标人的原因出现的成品重新返工加工的工作量,计入投标人工作量,按照单剂加工中标价格结算。如因投标人擅自更改加工工艺或设备损坏、偷工减料等造成产品不合格,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加工费不予结算,且投标人全额赔偿该批次原材料损失费用。

3、服务地点:投标人厂区内。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钻井液处理剂生产加工的设备

设备要求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备注

1

反应釜

2

配备控温装置的不锈钢反应釜,容积3-5m3,耐酸碱,耐温200℃及以上。(提供设备照片和铭牌)

主要设备

2

加热装置

1

配备能加热指定温度(160℃以上)的装置。(提供设备照片)

3

加料泵

2

可泵送高粘度液体原材料。(提供设备照片)

主要设备

4

混料罐

1

10m3以上,具有搅拌器。(提供设备照片)

5

活性炭除尘装置

1

能有效的吸附加热过程中产生的蒸汽。(提供设备照片)

主要设备

6

叉车

1

3吨、3m,带桶夹。(提供设备照片、铭牌)

7

暖房

1

30㎡,冬天温度可维持在30℃以上。(提供设备照片)

8

负压蒸馏装置

1

能够将反应釜出水进行冷却计量。(提供设备照片)

9

尾气处理装置

1

能够将反应尾气进行环保处理。(提供设备照片)

提供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发票(抬头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设备铭牌、照片 。

3、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现场服务人员3人,年龄不超过55岁(含55岁)。

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

4、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

5、环保要求:能够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政府批复文件,报告中必须含有本项目所需主要设备,提供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还未完成2022年度审计的,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投标人所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近1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③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发生重大重组、诉讼等影响正常履约或带来纠纷的事项的承诺书。

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最新年度工程技术服务及运输在用承包商考核清退情况统计表。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2-24 08:00:00 至 2023-03-01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 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15 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 6501 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 刘荣庆,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 璇,联系电话:022-********,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天津市,滨海新区,青海,新疆,大庆,天津

标签: 理剂委托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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