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LH-2015-015号
开标时间:2015-07-3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清县土地储备中心
所属地区:

闽清县梅溪新城限价房“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LH-2015-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清县梅溪新城限价房“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已由 闽清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清县土地储备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闽清县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价为********元。(最终以闽清县基建审核中心审定的预算造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清县梅溪新城限价房“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限价房80米高程以上土石方开挖、地块周边道路路基土石方开挖、西部弃渣场便道建设、环路局部路基填方、弃渣场排水、部分石方外运8公里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创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于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办理完成延续注册;若为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而被限制从业的;且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而被暂停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6日至2015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工程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20 %(本项目爆破工程不下浮)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 月31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本工程开标会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如投标人未派人参加或在开标会中途离场,视为默认开标过程、开标结果以及招标人随机抽取的球号,事后提出异议无效。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
电话:****-********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合中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后巷路12号协盛大楼4层B区
电话:****-******** 180*****999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
帐户名称:闽清县国库支付中心;
帐 号:4234 6316 7365 。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土地储备中心闽清县梅溪新城限价房“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地 址:梅城镇溪滨路1号,闽清县第一幼儿园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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