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航空护林管理站质疑答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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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质疑事项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标项 2 的评分方法:商务资信中的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CCAR-135部运行资质得2分。
答复内容:
(一)CCAR-91部为运行基础性规章,涵盖一般飞行和运行条款。CAR-135部在CCAR-91部的基础上对航空器、人员、运行规章、性能限制和维修等设定更高标准。
(二)标项2所招机型为Ka-32,主要承担森林灭火任务。目前,我省统筹8架直升机,实行统一管理,以应对全省各类灾害事故。因此,Ka-32直升机除承担森林灭火任务外,还要求其拓展特殊吊载、飞行观察员培训、人员救援转运等任务。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在参与需求论证时认为:由于我省直升机载人飞行频率较高,为进一步保障上机人员安全,业主方从自身需求出发设置CCAR-135部资质这一评分项是合适的。该质疑不成立,予以驳回。
质疑事项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内容及标准 标项 2 的评分方法:商务资信中的维修能力:投标人自身具有CCAR-145部维修许可资质得4分;投标人与其他具有CCAR-145部维修许可资质的公司签订维修委托协议得2分。
答复内容:
维修保障能力是航空应急救援运行安全的重要因素,我站历年的Ka-32直升机招标文件中都有CCAR-145部维修许可资质评分项,既是考察投标人自身具备的维修能力、管理能力和响应效率,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投标人的主体责任。该质疑不成立,予以驳回。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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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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