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施工设计招标公告

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施工设计招标公告

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施工设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编号:CCGP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施工设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施工设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2015-06-7016
计划编号预算总额(元)预算内资金(元)预算外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2015-06-70168500008500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发放标书起始时间:2015 年 07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七、发放标书截止时间:2015 年 07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八、发放标书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九、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十、答疑会时间:2015 年 07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
十一、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三、投标开始时间:2015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十五、投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开标时间:2015 年 08 月 07 日 09 时 30 分
十七、开标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服务内容:交通道路标志、标线施工设计
十九、投标保证金:8500元
二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十一、投标人资质要求: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十二、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二十三、服务范围:见附件
二十四、服务标准:见附件
二十五、服务承诺:见附件
二十六、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设计方案结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支付费用总额的60%、余款待施工单位完成后支付40%,一次性结清。

补充说明
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
联系人:
杜长江 电话:********
马驰 电话:88779609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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