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大道(沈海高速-洪新路)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大道(沈海高速-洪新路)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同翔大道(沈海高速-洪新路)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8〕228号)等批准文件,需征收位于翔安区民安街道洪溪湖厝里、后溪里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作为同翔大道(沈海高速-洪新路)项目用地。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同翔大道(沈海高速-洪新路)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25日止(共30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居)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本方案公告期届满前持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向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地址:翔安区行政中心综合楼202室,联系人:石莎,联系电话:*******)。过半数提出书面意见的,本机关将组织听证。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方案公告期届满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附件:同翔大道(沈海高速-洪新路)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屋征收 补偿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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