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辽中县

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辽中县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辽中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3日11: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1月28日至2023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2月10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14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
采购单位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西环街130-1网点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
附件:
附件1潘家堡提标改造工程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1-28 至 2023-02-02
撰写单位: 辽宁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俊生

(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32,571.61

最高限价(元):1,432,571.61

采购需求:查看

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现状规模为100m3/d,格栅井原有利旧、调节池利旧改造为集水池、生化池、利旧改造为调节池、地上设备间利旧改造为污泥脱水间。
辽中区潘家堡镇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0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一座集水池14.18m3;改建一座调节池95.55m3(增设预曝气管路和罗茨鼓风机);改建一座污泥池7.88m3;原有地上设备间作为污泥脱水间(增设叠螺式污泥脱水机及配套设施);购置调节池提升泵、电磁流量计等;修建设备间一间(增加MBR一体化设备),占地47.2m2;增加除臭系统及配套设施。同时将老化设备进行更换,满足改建后工艺要求;污水站在原污水站站址上修筑,总占地面积:LB=60.015.0=900m2。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需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建筑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2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人民政府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潘家堡镇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西环街130-1网点2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俊生

电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辽中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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