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院)智能医废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02-23]
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院)智能医废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02-23]
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院)智能医废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DX2023-0201
2、项目名称: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院)智能医废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智能医废”系统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质保等相关伴随服务;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5.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2 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信誉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上午8:30至2023年 3 月2 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荥阳市京城路与荥运路交叉口润旭德工业园3号楼6层。
3、方式:邮件领取,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为pdf 发送至邮箱hndxxmgl@126.com后,联系电话0371-********;邮件正文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①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3 月6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楼第 五 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3 月 6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东风南路创业路绿地中心北塔16楼第 五 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牟县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人民医院总院)
联系人:刘老师 0371-********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2996 号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德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0371-********
地址:荥阳市京城路与荥运路交叉口润旭德工业园3号楼6层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
发布人:河南德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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