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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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W-23FZ-HW02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50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约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约15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n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适用于本工程所需的锅炉安装许可证(A)工业
管道安装GC1/GCD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
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
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
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具备五年以上相同岗位的施工经验。提供建造师注册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似业绩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
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
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五年以上相同岗位的施工经验提供职称证及类似业
绩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
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
公章,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
的,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
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6投标人在近五年的施工业绩中,具有的同类(240T/州及以上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安装施工业绩不少于10台附合同彩色扫描件证明,项目经理从事的同类施工业绩不少于
五台,业绩证明须提供类似工程的佐证材料附合同彩色扫描件证明。若佐证材料不齐全,
则视为没有相应业绩。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合格条件中的任一条款或投标条件中未提供相关证件,将被视为资格审查
不合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HBWH-23FZ-HW022
(二)项目名称: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
(三)预算金额:约人民币壹仟伍佰伍拾万元整约1550万元

(四)采购需求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锅炉及配套设备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合格等级标准。
(七)工程完工期:210天锅炉基础完工可以安装施工起150天内锅炉本体和汽水管道水
压试验合格,其它辅助设备和电气热工仪表在水压试验检验合格后60天内完成。)
(八)施工地点:湖北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4日起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三)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彩色扫描件加
盖公章后需装订成册
(2)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3563766521qq.com,并致电0717-6995598进行报名。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0日09:30分北京时间
(二)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
区20栋5楼开标室)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
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注: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当阳市锦屏大道1号
联系人:杜官怀

话:138725165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
联系人:王晓英

话:
0717-6995598
电子邮件:3563766521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晓爽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备 安装 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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