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松溪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松溪县林业局委托,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HCDL[CS]*******、松溪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松溪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0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DL[CS]*******

项目名称:松溪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包1(规划和设计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14,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松溪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项)11,4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2)①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4)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或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信息安全产品:无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2-23至2023-03-02,(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3-10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华隆6号楼4楼2号开标室(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03-10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华隆6号楼4楼2号开标室(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溪县林业局

地址:松溪县工农中路109号

联系方式:139*****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35号8幢10号

联系方式:139*****1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旭

电话:139*****12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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