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活动中心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老人活动中心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绥安镇石斋社区老人活动中心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浦县绥安镇石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绥安镇石斋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府前街与道周北路东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老人活动中心一幢,总用地面积1809.0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及配套大门围墙、绿化等基本设施。项目总投资1950万元,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含暂列金******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浦县绥安镇石斋社区老人活动中心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015〕37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固定费率1.4%计取,监理费用按实结算,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的合同方式,最终以审核完成后的结算审核总价×固定费率1.4%(固定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工期延长,不增加任何费用,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25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按300日历天(注: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③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期根据建办市函〔2020〕334号、建办市函〔2021〕510号、 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闽建许〔2020〕2号、闽建许〔2021〕7号、闽建许〔2022〕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各省级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附相关政策文件);⑤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即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⑥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4日08:00:00至2023年3月9日09:30:00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3月9日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形式或纸质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绥安镇石斋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9*****777,传真:/
联系人: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3室,邮编:******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0596-*******,传真:/
联系人:小陈、小雷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朝阳路86号、漳浦县人民政府大楼4楼
联系电话:0596-*******、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漳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地址:漳浦县金浦大道北20-8鸿鑫大厦3楼
联系电话:**********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发布日期: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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