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总工会区级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光明区总工会区级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根据深圳市总工会办公室印发的《深圳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深工办〔2022〕28号)要求,区总工会拟开展区级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区级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平台。现拟择优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采购预算:20万元。
三、项目需求:承担区级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开展心理健康宣教活动(详见附件)。
四、报价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及保密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许可范围、专业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评分方法
(一)本项目评分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方案文件满足需求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方案为方案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2月28日18时00分;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14楼;
(三)递交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必须额外使用信封或文件袋封装,文件袋开口处均须粘贴封条,并在接口处加盖公章),并且提供报价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tgzbgh@szgm.gov.cn。
七、报价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项目采购方案;
(三)项目报价单;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五)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六)举办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佐证材料;
(七)其他政府单位出具的相关项目履约评价函。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答疑事项:凡有疑问的,可于2023年2月28日18时00分前联系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5-********,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同仁路科润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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