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天津院脱烯烃精制催化剂专用分子筛加工服务单项协议资审公告
海油发展天津院脱烯烃精制催化剂专用分子筛加工服务单项协议资审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海油发展天津院脱烯烃精制催化剂专用分子筛加工服务单项协议 |
完工期: | 2028年03月31日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市场要求的时效性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需要通过长协来实现生产的及时性和技术改进过程中设备的改造,预计专用分子筛用量400-500吨,本次申请公开资格预审+现场考察+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办。保证:1)加工商具备生产能力;2)加工商具备环保能力;3)加工商具备使用易制毒原料的资质。 |
项目所在地: | 服务商所在加工地点。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要求: (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申请人为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认证证书: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GB/T*****(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同时要求认证范围包含化工产品(分子筛类似化学产品)的生产或制造。 三、资质证书:1)申请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使用的一项二类易制毒化学购买品备案证明(需加盖公安局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专用章)。 2)申请人具有有效的由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申请人应具有分子筛类产品的加工服务验收业绩或分子筛类产品的销售到货验收业绩,且满足分子筛类产品的加工数量或销售数量总合不低于200吨。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若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分子筛类产品的加工服务验收业绩,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分子筛类产品加工)、服务明细(加工量)、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若申请人提供的业绩为分子筛类产品的销售到货验收业绩,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申请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分子筛类产品)、供货数量、及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到2023年03月02日 |
资审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资审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资审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资审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资审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资审文件价格: | 200.0元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3月16日 10时0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东直门海油大厦第九会议室null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请在规定的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申请文件递交到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特殊说明: | 1.本次公开资格预审项目,通过资格评审的申请人后续进行现场考察。2)考察合格供应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在报价文件全部满足邀请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投标价格作为评标价,与满足估算要求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签订年度单价/费率合同。本项目属于前期公开资格预审环节。 3)其他说明:1、超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予以拒收。 2、申请人必须是中海油系统内合格供应商。如果不是,应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上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流程参见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首页“供应商操作指南”中“供应商注册流程”,注册时选择“仅参与公开招标”;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天津院脱烯烃精制催化剂专用分子筛加工服务单项协议 公开资格预审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 3、投诉受理联系人:叶萍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邮编:****** 固话:022-******** 邮箱:yeping@cnooc.com.cn。4、通过书面评审商务和技术评议合格的不足3家时,本次资格审查无效,招标人必须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采用其他采办方式进行。 |
招标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