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的招标公告

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的招标公告


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320*****420*****项目名称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
标段编号B320*****420*****001001标段名称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2月23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3月16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是李港水厂向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的供水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60万m3/d,从李港水厂接出,拟沿锡通高速、规划北沿江高铁、G204烟沪线敷设至东台市南苑水厂。全线输水管长约110km,管径主要为N2400~DN1200,中途设增压泵站两座,工程总投资约29.5亿元,工程费约22.56亿元。或部分沿王石线方案,管线长度及投资适当调整。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29.5亿元,工程设计费约3162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天;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增压泵站设计工期视规划审批情况另行约定。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勘察、前置咨询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含DN1800及以上管径管道且该管径范围的管道长度在15km 及以上的给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

⑴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⑵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⑶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的要素(主要指涉及到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要素,下同)不一致,则以设计合同为准。

⑷若设计合同中的要素不全,则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⑸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本项目必须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3技术标二各项得分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被联合单位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社区水厂18幢

联系人:高小峰 电话:180*****82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联系人:朱轶群

联系电话:182*****354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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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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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

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是李港水厂向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的供水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60万m3/d,从李港水厂接出,拟沿锡通高速、规划北沿江高铁、G204烟沪线敷设至东台市南苑水厂。全线输水管长约110km,管径主要为N2400~DN1200,中途设增压泵站两座,工程总投资约29.5亿元,工程费约22.56亿元。或部分沿王石线方案,管线长度及投资适当调整。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29.5亿元,工程设计费约3162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天;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增压泵站设计工期视规划审批情况另行约定。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勘察、前置咨询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含DN1800及以上管径管道且该管径范围的管道长度在15km 及以上的给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

⑴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⑵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⑶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的要素(主要指涉及到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要素,下同)不一致,则以设计合同为准。

⑷若设计合同中的要素不全,则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⑸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本项目必须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3技术标二各项得分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被联合单位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社区水厂18幢

联系人:高小峰 电话:180*****82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联系人:朱轶群

联系电话:182*****354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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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320*****420*****项目名称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
标段编号B320*****420*****001001标段名称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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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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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3年2月23日公告结束时间2023年3月16日
工程类型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是李港水厂向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的供水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60万m3/d,从李港水厂接出,拟沿锡通高速、规划北沿江高铁、G204烟沪线敷设至东台市南苑水厂。全线输水管长约110km,管径主要为N2400~DN1200,中途设增压泵站两座,工程总投资约29.5亿元,工程费约22.56亿元。或部分沿王石线方案,管线长度及投资适当调整。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29.5亿元,工程设计费约3162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天;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增压泵站设计工期视规划审批情况另行约定。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勘察、前置咨询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含DN1800及以上管径管道且该管径范围的管道长度在15km 及以上的给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

⑴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⑵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⑶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的要素(主要指涉及到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要素,下同)不一致,则以设计合同为准。

⑷若设计合同中的要素不全,则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⑸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本项目必须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3技术标二各项得分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被联合单位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十里社区水厂18幢

联系人:高小峰 电话:180*****828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联系人:朱轶群

联系电话:18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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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

2.1.2建设规模:该工程是李港水厂向如皋市、海安市、东台市的供水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60万m3/d,从李港水厂接出,拟沿锡通高速、规划北沿江高铁、G204烟沪线敷设至东台市南苑水厂。全线输水管长约110km,管径主要为N2400~DN1200,中途设增压泵站两座,工程总投资约29.5亿元,工程费约22.56亿元。或部分沿王石线方案,管线长度及投资适当调整。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约29.5亿元,工程设计费约3162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天;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及评审;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增压泵站设计工期视规划审批情况另行约定。

2.1.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勘察、前置咨询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协议书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R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8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含DN1800及以上管径管道且该管径范围的管道长度在15km 及以上的给水管线工程设计项目。

⑴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

⑵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⑶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的要素(主要指涉及到上述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的要素,下同)不一致,则以设计合同为准。

⑷若设计合同中的要素不全,则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该业绩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⑸若提供的业绩材料不能反映本项目必须要素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3.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5.3技术标二各项得分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被联合单位不得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1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如海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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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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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供水工程 管道 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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