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财政局涉案车辆及物品处置项目(2021-8号公告)

原阳县财政局涉案车辆及物品处置项目(2021-8号公告)

原阳县财政局涉案车辆及物品处置项目(2021-8号公告)

受原阳县财政局委托,我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原阳县财政局处置涉案车辆及物品一批,现予以公告。

序号

车辆

牌号

车辆名称及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启用

日期

已行驶里程(万公里)

保险费缴止时间

年检有效期

参考价(元)

1

豫G7M876

五菱LZW6432KF

1

2010款

2020.10

6000

2

豫G25L20

本田CRVDHW6454

1

2007款

2020.12

*****

3

豫G51C26

五菱LZW6407B3

1

2011款

2020.1

4000

4

豫AW0020

丰田V10SGL

1

2005款

2019.6

3000

5

豫E57B72

五菱LZW6388NF

1

2014款

2020.1

5000

6

豫A5V12S

五菱LZW6407B3

1

2008款

2020.7

1500

以下物品打包出售:

物品名称

评估价格(元)

物品名称

评估价格(元)

宗申牌电动三轮车

800

赛利特电动两轮车(脚踏板损坏)

200

小鸟电动两轮车

300

VIVO Y35

30

爱玛电动两轮车

300

VIVO X7

80

赛利特电动两轮车

200

VIVO 型号不详

80

黄色无品牌电动两轮车

200

VIVO 型号不详

30

洪都电动两轮车

500

华为荣耀 HRY-AL00Ta

100

雅猫电动两轮车

200

OPPO 型号不详

100

粉色无品牌电动两轮车

200

0号柴油约150L+23个油桶

200

合计:3520

二、转让标的批准、备案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的批准单位为原阳县财政局。评估报告已经原阳县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备案。

三、转让方对意向受让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按现状转让;

2、标的转让及运输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

3、标的物如需过户,只过户给本交易管理中心根据交易结果确定的直接受让人;

4、保证金缴纳:竞买人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到公安局缴纳保证金每辆车1000元、打包出售物品保证金1000元(缴费联系人:184*****888),交款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9日。保证金缴纳后,携带财政局开的保证金收据到原阳县交易中心进行报名,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确认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支付全部价款后携带过户手续到原阳县财政局退还)

四、挂牌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意向受让人须报送材料(中心提供)

(一)意向受让人为法人的应提供:

1、《受让意向登记表》(中心提供);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的基本情况;

4、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决定。

(二)意向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受让意向登记表》(中心提供);

2、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基本情况及受让后标的物的用途说明。

六、申请程序按照国家产权转让相关规定办理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时,则采取公开竞价方式。具体情况由意向受让人向承办竞价转让的机构咨询。

七、重要提示

1、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事项不承担任何保证性责任。

2、转让标的按照现状转让,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标的所作描述仅供参考,提醒意向受让人应注意风险并实地、认真考察标的状况。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4*****888

孙先生 联系电话:186*****00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品 涉案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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